海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海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方案》《海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海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海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程暂行办法》意见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为盘活空闲、废弃和低效利用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提高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落实高质量发展目标,县自然资源局草拟了《海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方案》《海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海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海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程暂行办法》。现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
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2月5日前,通过来人、来信函或者电子邮箱方式发至海原县自然资源局(地址:海原县黎明路;邮政编码:755200;电话:0955-4011498;电子邮箱:397292549@qq.com)。
附件:《海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方案》等征求意见稿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6日
附件:《海原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方案》等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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