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09/2025-0016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7-01 16:43: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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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 |
关于海原县林下中药材产业培育项目申报情况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扎实推进闽宁协作,根据《海原县2024年闽宁协作社会帮扶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海党农发〔2025〕8号)文件精神。现将海原县林下中药材产业培育项目申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55—4014710
附件:海原县林下中药材产业培育项目申报公示表
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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