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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李俊乡文化旅游基础设施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索引号 640522047/2024-00065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22 17:27: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李俊乡 责任部门 李俊乡人民政府


海原县财政局:

按照2023年绩效自评工作安排,根据《关于印发海原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党办发〔2019〕114号)文件,现就我单位文化旅游基础设施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1211日,海原县李俊乡文化旅游基础设施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100%,已完成乡级自验和县级竣工验收

(二)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该项目目前实际到位资金共计532万元全部为中央衔接资金。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截至目前,按照工程进度,并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施工单位申请,共向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4457518.88向设计单位支付设计费159360元;向造价咨询单位支付造价咨询费25726元;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33885元;向监理单位支付监理费76768元,合计4753257.88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要求确保专款专用,由于该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已要求企业开通了农民工工资专户,并按时将工程款的20%转入农民工工资专户。

(三)项目验收决算情况:目前,项目完工,建设单位联合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自验和县级竣工验收,项目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尚未开展

(四)项目公示公开情况:按照以工代赈项目有关要求,项目已进行了乡、村两级开工前公示施工单位施工中公示,项目竣工后公示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项目精准实施,我乡在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分别在李俊村、联合村、团结村和乡人民政府以会议和公示等方式对项目绩效进行了自评,确保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综合评价结论

海原县李俊乡文化旅游基础设施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绩效自评分数为99分,等级为优秀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项目管理指标完成情况

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由乡分管领导全程跟踪监督协调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海原县李俊乡文化旅游基础设施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100%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建设完成后按规定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附件:海原县李俊乡文化旅游基础设施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绩效考核自评表

                               海原县李俊乡人民政府

                              2023年1211


附件: 海原县李俊乡文化旅游基础设施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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