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47/2024-0006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5-22 17:27: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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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李俊乡 | 责任部门 | 李俊乡人民政府 |
海原县财政局:
按照2023年绩效自评工作安排,根据《关于印发海原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党办发〔2019〕114号)文件,现就我单位文化旅游基础设施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11日,海原县李俊乡文化旅游基础设施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100%,已完成乡级自验和县级竣工验收。
(二)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该项目目前实际到位资金共计532万元,全部为中央衔接资金。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截至目前,按照工程进度,并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施工单位申请,共向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4457518.88元;向设计单位支付设计费159360元;向造价咨询单位支付造价咨询费25726元;向招标代理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33885元;向监理单位支付监理费76768元,合计4753257.88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要求确保专款专用,由于该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已要求企业开通了农民工工资专户,并按时将工程款的20%转入农民工工资专户。
(三)项目验收决算情况:目前,项目已完工,建设单位联合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自验和县级竣工验收,项目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尚未开展。
(四)项目公示公开情况:按照以工代赈项目有关要求,项目已进行了乡、村两级开工前公示,施工单位施工中公示,项目竣工后公示。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项目精准实施,我乡在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分别在李俊村、联合村、团结村和乡人民政府以会议和公示等方式对项目绩效进行了自评,确保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综合评价结论
海原县李俊乡文化旅游基础设施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绩效自评分数为99分,等级为优秀。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项目管理指标完成情况
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由乡分管领导全程跟踪监督协调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海原县李俊乡文化旅游基础设施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100%。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建设完成后按规定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附件:海原县李俊乡文化旅游基础设施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绩效考核自评表
海原县李俊乡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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