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44/2024-0003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5-22 10:0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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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关桥乡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关桥乡 |
海原县财政局:
按照2023年绩效自评工作安排,根据《关于印发海原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党办发〔2019〕114 号)文件,现就我单位2023年关桥乡养殖场基础设施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根据发改局批复内容,截至2023年10月30日完成建设牛棚5座;饲草料棚1座;办公管理房2间;门房1间;消毒房1间;兽医室1间;卫生间1间;青贮池1座;堆粪棚1座;电动伸缩门一座;硬化场地铺砖;建设蓄水池1座,雨水收集1座;50 吨地磅一座;铁艺大门2座。
(二)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概算547.47万元,截至2023年10月到达资金506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506万元,到达资金占概算资金的92.43%。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工程进度,该项目完成设计工程量100%,目前资金
支付494.85万元,完成资金的97.80%,剩余资金工程完工后,按照工程结算金额扣除质保金后,进行兑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进行支付,由监理出具工程进度申报表,结合实际建设情况上报党委会进行研究兑付。
(三)项目验收决算情况
该项目已经按照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目前正在做工程结算,乡村两级及施工、监理方组织的自验结果为合格。
(四)项目公示公开情况
该项目严格按照项目申报程序进行开展,做到项目施工前、中、后公示,并公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为罗山村五自然村,项目主管办公室于2023年10月30日到建设工地,同项目负责人实地交谈并实地查看建设情况,目前项目进度为100%,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全部完成。
三、综合评价结论
海原县2023年关桥乡养殖场基础设施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绩效自评分数为94.2分。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项目管理指标完成情况
1.组织管理
由乡经济发展办公室、罗山村共同监管。
2.实施方案
设计方案、合同齐全。
3.项目档案
建设方正在按照要求对项目资料进行规范整理。
4.总结验收
项目自验合格。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成
已建设完成牛棚5座;饲草料棚1座;办公管理房2间;门房1间;消毒房1间;兽医室1间;卫生间1间;青贮池1座;堆粪棚1座;电动伸缩门一座;硬化场地铺砖;建设蓄水池1座,雨水收集1座;50 吨地磅一座;铁艺大门2座。
(2)质量指标
目前项目已经完成初步验收,待所有资料完善后进行县级验收。
(3)时效指标
项目按照设计及施工合同约定工期如约完成。
(4)成本指标
等待项目竣工后,根据竣工结算报告分析成本指标。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
该项目建设周期内务工人员收入确有提高。
(2)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完成后,经过走访农户,反映项目建设盛有能有效带动走遍农户发展养殖。
(3)可持续影响指标
建造养殖场方便农户进行集中养殖,有效减少分散养殖带来的环境卫生影响。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受益监测对象人员为达到预期值,监测户从事养殖业人员较少,下一步将动员监测对象发展养殖业。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组织核查 项目实施结束后有分管领导、经济发展办公室及抽调相关业务办公室组成的初步验收小组同施工方、监理方及罗山村按照实施方案,对照任务清单,核查施工数量,通过全面验收,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并做好记录。
(二)分析评价 依据《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宁财(预)发〔2016〕362号)精神,通过自评自验:任务地点、实施方案制定、资金管理、档案整理、项目总结验收等方面。项目资金支付无违规现象。自评分96.24分。
附件:海原县关桥乡养殖场基础设施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绩效考核自评表
关桥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