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02/2021-00206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1〕213号 | 生成日期 | 2021-06-30 15: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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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县水务局:
报来《关于海原县红羊乡石塘村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报告》(海水发[2021]159号)(项目代码: 2106-640522-19-01-587891 )收悉,根据县十七届人大五次建议议案及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海原县红羊乡石塘村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咨询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大石头沟位于海原县红羊乡,是西河的一条支流,主要承担着村庄上游的洪水排泄任务。由于沟道未得到过系统治理,受洪水冲刷作用,现状沟道岸坡坍塌、淤积严重,加之农田及道路侵占,沟道行洪能力衰减,严重影响到沿线村庄、农田和重要基础设施防洪安全。本次对沟道进行治理,完善区域防洪体系,提高防洪减灾能力,对保障区域防洪安全及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水文
原则同意水文分析计算方法和成果。大石头沟1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17.8立方米每秒。
三、工程地质
(一)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3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
(二)原则同意工程地质条件评价意见。沟道沿线及建筑物地层岩性主要为壤土、角砾、黄土等。
(三)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评价意见。工程所需天然建筑材料料场储量、质量基本满足工程建设要求。
实施阶段应结合施工复核工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进行详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四、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工程任务。本工程任务是对大石头沟进行治理,提高防洪减灾能力,保障区域防洪安全。
(二)工程建设范围。工程治理范围为大石头沟长1.68公里(桩号0+000~1+680),设计流量为17.8立方米每秒。
五、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一)工程等级和标准。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地震设防烈度为8度。
(二)工程总体布置。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基本维持现状沟道走向及岸线布局,疏挖扩整沟道,对塌岸、迎流顶冲堤岸及村庄、农田等重点防护段落进行岸坡砌护,配套改造沟道建筑物。
(三)主要建筑物
1.疏挖扩整工程。疏挖扩整沟道长1.68公里(桩号0+000~1+680段),采用梯形断面,设计底宽5.0~26.8米,内坡比1:1.5。
2.护岸工程。沟道单侧砌护长1.58公里,采用浆砌石坡式结构,坡面厚0.3米,基础深1.0米、宽0.8米。
3.过水路面工程。重建过水路面2座,路面宽5.0米,采用浆砌石和砼结构。
实施阶段应进一步优化沟道断面、砌护结构及建筑物设计,做好施工图审查工作。
六、施工工期
施工工期控制在4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51.81万元,待资金落实后开工建设。
八、项目管理
(一)海原县水务局组建项目法人。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应严格按照批复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管理相关办法和基建程序组织实施。
(二)工程建成后,交由原运行管理单位负责运行管理。应按照有关规定确权划界,明确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附件:海原县红羊乡石塘村山洪沟治理工程投资概算表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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