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02/2021-00205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1〕214号 | 生成日期 | 2021-07-15 15: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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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县水务局:
报来《关于海原县贾塘乡马营村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报告》(海水发[2021]158号)(项目代码: 2106-640522-19-01-764911 )收悉,根据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海原县贾塘乡马营村山洪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咨询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马营村山洪沟位于海原县贾塘乡,是马营河的一条支流。沟道穿村庄而过,主要承担着村庄上游的洪水排泄任务,同时还兼顾村内交通作用。但由于沟道未得到过系统治理,受洪水冲刷作用,现状沟道岸坡坍塌、淤积严重,加之农田及道路侵占,沟道行洪能力衰减,严重影响到沿线村庄、农田安全。本次对沟道进行治理,完善区域防洪体系,提高防洪减灾能力,对保障区域防洪安全,维护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沟道概化长度1.33公里,工程设计洪水标准10年一遇。主要建设内容为:
1、护岸工程。全断面砌护沟道长0.35公里,采用梯形断面,内边坡比1:1,浆砌石坡面厚0.3米,沟底从上到下依次为现浇C25砼厚0.2米,砂砾石垫层厚0.15米。
2、建筑物工程。新建挡水坎7处,采用C25砼结构。新建入沟口防护1处,采用浆砌石结构。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4.45万元,待资金落实后开工建设。
五、项目管理
建设期限为2个月。由水务局组建项目法人,要按照项目“四制”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进行项目“公示制”,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依据项目批复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工程建成后,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附件:海原县贾塘乡马营村山洪沟治理工程投资概算表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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