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2/2021-00099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1〕152号 | 生成日期 | 2021-05-27 15: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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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县民政局:
你局《关于申报海原县中心敬老院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的函》(海民函〔2021〕1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海原县中心敬老院扩建项目。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应对我县人口老龄化,加快构建公办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为老服务质量水平,补齐养老短板,原则同意建设海原县中心敬老院扩建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海原县中心敬老院院内。
三、项目建设内容
扩建一栋三层框架结构楼,总建筑面积3000m²,占地面积0.3公顷,建筑总高度16.850米。设床位70张。主要建设居住室、治疗室、医药室、卫生保健室、康复服务室、会议室等。
四、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05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840万元,县财政配套210万元。
五、建设期限
2021年7月—2022年11月。
望接文后,及时到统计局办理新开工登记,积极落实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办理招投标核准手续,编报开工申请报告,尽快开工建设。施工单位要有相应资质,项目建设坚持“四制”原则,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安全管理,争取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附:海原县中心敬老院扩建项目投资概算表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105-640522-11-05-794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