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关于2024年8月9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关于2024年8月9日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期联系电话:0955-4013140 传真:0955-4013140
通讯地址:宁夏中卫市海原县政府北街 邮编:7552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海原100万千瓦风电项目 | 李旺镇、史店乡、树台乡、关桥乡、贾塘乡、曹洼乡、九彩乡、李俊乡、红羊乡、关庄乡、甘城乡、郑旗乡 | 海原县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众旺达(宁夏)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见附件 |
附件:1、“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海原100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审批公示表;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
2024年8月9日
附件:“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海原100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审批公示表(1)(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