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关于2024年4月12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期联系电话:0955-4013140 传真:0955-4013140
通讯地址:宁夏中卫市海原县政府北街 邮编:755299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海原县海城镇耀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场建设项目 | 海城镇武塬行政村涧堡自然村 | 宁夏耀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宁夏汇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见附件 |
附件:1.海原县海城镇耀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审批公示表;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
2024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海原县海城镇耀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场建设项目拟审查审批公示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