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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2025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调整)工作方案

索引号 640522010/2025-00885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12-03 09:15: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闽宁协作第28次联席会议闽宁两省区协作框架协议及区市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聚焦守底线增动力促发展因地制宜推动特色产业提升产业集群打造消费帮扶增效劳务协作提质四项行动优化资金使用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进闽宁协作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更宽领域发展确保完成2025年度闽宁协作工作任务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以《十四五闽宁协作规划》和闽宁两省区协作框架协议为引领全力推进海原县闽宁协作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二期项目建设依托闽宁科技园和海原县闽籍企业食用菌等方面能力和优势形成联动带农发展促增收模式加大公共服务提升力度通过组团式医疗教育帮扶提升帮扶成效让农户切实享受到闽宁协作发展成果加大消费帮扶力度促进消费帮扶增效加大劳务协作力度拓宽协作渠道促进脱贫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增收。

主要任务

(一)时间安排

1.筹备阶段(20241225—2025331日)。深入单位(部门)及村组详实调查摸排筛选确定项目组织编写项目实施方案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审定。

2.实施阶段(202541—1130日)。相关乡镇部门村组企业合作社积极组织实施项目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闽宁协作项目任务目标。

3.总结阶段(2025121—1215日)。做好项目资料整理归档总结等工作资料台账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迎接考评。

(二)项目及资金规模

海原县2025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包括产业发展劳务协作提质消费帮扶增收组团式教育医疗帮扶等4个方面6个项目计划投入资金7592.3万元(其中:闽宁协作资金7150万元全部用于工程款县级配套资金442.3万元用于部分项目缺口资金和工程项目管理费用)。

1.产业发展类(3项目资金5724.77万元其中:闽宁资金5327.27县级配套资金397.5万元)

1)海原县特色产业培育项目

项目内容:菌菇产业示范村培育项目。原计划投入项目资金969.15万元(其中闽宁资金91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9.15万元)。本次调整后计划投入项目资金985.37万元(其中闽宁资金882.3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3万元)在贾塘乡黄坪村郑旗乡撒台村关桥乡方堡村等地建设3个标准化菌菇种植大棚基地建设标准化菌菇种植大棚2911900平方米其中:贾塘乡黄坪村156710平方米郑旗乡撒台村62640平方米关桥乡方堡村82640平方米建设冷库3300平方米烘干房1座100平方米。配套建设雾化淋水设备照明设备菇架等并完善室外砂石道路蓄水池及室外给排水电气设施等进一步巩固提升原有产业基础计划投入392万元(其中闽宁资金29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2万元)对全县个体菇农种植菌菇每棒补贴1.8每户最高补贴5000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至少105万棒以上)每棒补贴1.8每个经营主体最高扶持20万棒羊肚菌等地下种植菌类按照种植面积补贴每平方米补贴4切实推进菌菇产业发展规模计划投入2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在涉及菌菇种植乡镇行政村采取集中分散培训与技术服务相结合至少集中培训3入户技术指导按农户要求做到全天候全过程上门服务。

海城镇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集配中心)。原计划投入项目资金327.42万元(其中闽宁资金306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1.42万元)本次调整后计划投入资金324.15万元(其中闽宁资金298.3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5.8万元)新建分拣车间1座(1000平方米)新建冷库1栋(200平方米)场地硬化1500平方米配套分拣线3配备水外网等。

李俊乡团结村崖湾安置点棚圈改造项目(二期)。原计划投入270万元,中期调整为259.78万元(其中:闽宁资金242.5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7.2万元),实施李俊乡团结村崖湾安置点棚圈改造项目(二期),总建筑面积1056㎡,分别新建2栋一层牛舍、2栋一层钢结构草料加工间、1栋堆粪棚,3栋青贮池,配套室外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场地地基处理及边坡砌护工程等,发展养殖牛120头。

海原县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分布式光伏项目。计划投入1700万元(海城镇700万元西安镇500万元史店乡200万元红羊乡200万元甘城乡100万元)在海城镇西安镇史店乡红羊乡甘城乡等乡镇实施分布式光伏项目完成装机容量5.5兆瓦预计年发电量约770.22万度年发电收益约199.87万元增加农民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

绩效目标:一是发展菌菇产业将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形成完善的功能分布格局带动周边农户发展户均增加菌菇种植收入至少在5000元。资金到位率和目标完成率要达到100%。提高菌菇种植户积极性和对菌菇种植的认可度种植菌菇农户满意度达到95%以上。二是蔬菜配送中心从蔬菜的收购分拣包装到配送建设期间可提供建筑工人就业岗位50-100人。运营期间长期岗位也能达到30-50个。冷库的管理和维护也能提供10-20个就业岗位。三是马铃薯仓储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改善马铃薯储藏条件提高马铃薯经济效益带动当地脱贫劳动力就业150余人实现创收120余万元。四是以分布式光伏项目为载体实施分布式光伏集约高效规模化开发打造成全县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农民增收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资源集约化利用的示范工程惠民工程。

资金规模:3681.3万元(闽宁资金3413.3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68万元)

建设地点:贾塘乡郑旗乡关桥乡海城镇西安镇史店乡红羊乡甘城乡李俊乡等涉及乡镇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发改局海城镇李俊乡贾塘乡郑旗乡关桥乡西安镇史店乡红羊乡甘城乡

完成时限:202511

2海原县三河镇闽宁协作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项目(二期)

项目内容:原计划投入项目资金1398.84万元(其中闽宁资金1311万元县级配套资金87.84万元)。本次调整后计划投入1343.47万元(其中闽宁资金1261.5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81.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标准化暖棚改造完善。29栋废旧设施大棚改造为普通种植大棚总占地面积24203.77平方米改造内容为:大棚主体结构的更换墙体裱砌多孔砖并加保温的改造棚膜棉被压模机及电动卷帘机等配套设备的更换增设给水系统。低压配电系统及照明系统16栋大棚外侧土墙裱砌多孔砖并硬化棚前通道13栋耳房提升改造主要为内墙面顶面地面屋面及更换门窗的改造更换43栋大棚入口棚门对园区114栋大棚入口处铺设面包砖通道。效能化系统投入。51栋大棚增设低压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给水系统45栋大棚内设水肥一体机一套配备0.75KW追肥泵300升追肥桶(带搅拌功能)。智能化设施配备。对室外给水管网提升改造并配置智能水表计量等室外配套工程。

绩效目标:实施二期项目后将通过完成新建改造温室大棚主要种植小番茄小胡瓜等新优良种引进南果北种中草药种植等新技术预计实现年收益362万元。推行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设施全覆盖将辐射带动周边农户实施节水灌溉农业生产模式实现四水四定带动周边农户稳定增收。

资金规模:1343.47万元(其中闽宁资金1261.5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81.9万元)

建设地点:三河镇黑城村

责任单位:三河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511

3)海原县七营镇农产品交易区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内容:原计划投入项目资金782.77万元(其中闽宁资金73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8.77万元)。本次调整后计划投入资金700万元(闽宁资金652.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7.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基础设施改造。实施交易区基础设施改造全面提高交易区服务功能。主要实施内容:实施道路维修改造维修长度为530m对现有道路(宽204+14+2)新建车行道人行道新增道牙及热熔标线等实施电气工程增设双臂路灯路灯电缆及配管现状线路规整等实施拆除道牙道砖及混凝土拆除及外运等。实施农产品交易区改造提升。实施农产品交易区改造提升全面提高交易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主要改造提升内容:对原有混凝土拆除并新做200C25混凝土面积为17850平米室外及其他零星工程主要新做室外雨水管网1200污水检查井27监控系统及棚内基础照明等。实施农产品交易区改造提升。

绩效目标:一是交易规模扩张借助信息化改造达成线上线下交易无缝融合。二是产业价值提升精心优化批发交易设施大力完善仓储与物流体系。三是就业岗位增多能够吸引乡村剩余劳动力回流让村民实现家门口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四是为周边居民营造更为舒适便捷的农产品采购环境。居民能够以更实惠的价格更短的时间采购到新鲜优质的农产品切实提高生活质量增强居民幸福感与满意度。

资金规模:700万元(其中闽宁资金652.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7.6万元)

建设地点:七营镇七营村

责任单位:七营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511

2.劳务协作提质类(1项目资金768.73万元)

4)海原县闽宁劳务协作交流项目

项目内容:访企拓岗及劳务培训。计划投入70万元,中期调整为51.69万元,组织70名人才资源服务机构负责人劳务经纪人乡村就业创业服务人员赴闽开展业务素质提升学习并在闽开展访企拓岗行动共计培训2期(每期时长7天)组织就创局工作人员乡村两级劳务工作者200人开展稳内拓外促进农村劳动力高质量充分就业专项行动培训会1培训时长3天。

②“点对点输送务工人员赴东部地区及结对帮扶省份就业交通费用补贴。计划投入250万元针对海原籍务工人员实行跨区域集中式点对点输送。通过劳务中介组织或劳务经纪人申请主管单位审批县人社部门进行点对点免费输送点对点输送5000促进城乡劳动力外出稳定就业增收致富。

③2025年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计划投入240万元,中期调整为467.04万元在海原县外自治区内就业3个月(含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每人可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200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每人可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400元。在自治区外就业3个月(含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每人可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800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每人可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1200元。已申报一次性交通补贴的脱贫劳动力不再进行补贴。

绩效目标:一是点对点集中组织输送人员家庭年均经济收入增加1万元以上带动就业人员家庭年均经济收入2万元以上。二是通过项目实施增强海原县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提高其就业竞争力促进城乡劳动力高质量充分就业有效缓解就业压力。三是通过加强闽宁劳务协作深化两地交流合作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实现互利共赢。四是通过项目实施培育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农村劳动力增收致富。

资金规模:768.73万元

建设地点:福建省海原县各乡镇

责任单位:县就创局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511

3.消费帮扶增收类(1项目资金329.3万元其中:闽宁资金3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9.3万元)

5)海原县消费帮扶项目

项目内容:农特产品销售补贴。计划投入200万元,中期调整为202.3万元(其中闽宁资金2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3万元)鼓励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开展农特产品等外销提高销售水平。一是在海原县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农特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帮扶车间电商企业等经营主体(包括在海兴开发区注册的企业)对销往自治区以外的农特产品经营主体给予奖励补贴补贴标准:年度实际外销总额(包括通过各类电商销售平台)达到200万元以上(包括20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经营主体按外销总额的1%给予一次性补贴;年度实际外销总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包括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的经营主体按外销总额的1.5%给予一次性补贴;年度实际外销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包括1000万元)的经营主体按外销总额的2%给予一次性补贴。二是单个经营主体年度累计补贴最高限额可根据申报企业数量以及申报补贴销售总额情况进行确定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三是经营主体外销活体不予补贴如:牛鱼等活体向自治区以外省份销售金额不计入经营主体外销总额。

农特产品展示展销。计划投入100万元,中期调整为127万元(其中闽宁资金1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7万元)组织海原县农业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参加区内外开展的农特产品推介会展示展销活动等大力宣传推介海原农特产品提高品牌效应和知名度。

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加大两地农副产品销售提高农产品销量活跃两地市场增强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信心力争全县农特产品年外销额达到2亿元以上带动周边农民实现就近就业200人以上。

资金规模:329.3万元(闽宁资金3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9.3万元)

建设地点:海原县

责任单位:海原县工信和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511

4.重点帮扶县组团式教育医疗帮扶类(1项目资金769.5万元其中:闽宁资金75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5.5万元)

6)海原县闽宁协作组团式帮扶项目

项目内容:教育组团式帮扶。骨干教师校际交流提升投入150万元组织海原一中兴海中学职校青年优秀教师160人(高中130职校30人)按结对关系前往漳州对应学校交流学习借鉴先进教育教学理念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教学理论和水平实施教研员业务提升组织全县专兼职教研员30分两期(漳州银川各一期)进行培训全面提高教研水平实施青年优秀教师交流提升组织市县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市县级骨干教师120分三期前往银川培训为我县打造一支优秀管理团队培养一批优秀骨干教师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态。智能教育生态提升投入66万元为海原一中高级中学配备高考智能备考系统(学生端及教师端)阅卷分析系统切实提高信息化阅卷水平。同时投入78万元为兴海中学配备教师学生用计算机设备切实提升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教师的教育教学和学生专业发展需求。

医疗组团式帮扶。县人民医院医学康复科建设投入160万元打造康复医学科建设重点围绕神经康复(脑卒中脊髓损伤)骨科术后康复慢性疼痛康复儿童康复四大方向配置相关医疗设备开展5项以上新技术(如冲击波治疗等)。加强学科人才培养培养2-3名骨干医护人员柔性引进1名高级职称专家举办全县学科技能提升培训班1切实提高康复科水平县人民医院实验室能力提升投入315.5万元(其中闽宁资金3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5.5万元)人才培养方面选派3-5名骨干送出去培养请进来短期专家培训指导达到全员持证上岗举办全县检验培训班1开展宣传宣教等柔性引进1名高级职称专家新增15项以上检测项目(如肿瘤标志物基因检测)年检测量提升20%。建设硬件达标改造实验室1144.8涉及室内给排水暖通强弱电电气送风排风空调局部墙体拆除等使实验室综合能力达到国家标准促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绩效目标:本项目的建设将让群众享受到高质量的办学条件获得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受益学生约7万人加强县级医院康复科室建设提高康复医学科的诊疗水平和效率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提升医院的整体竞争力切实让群众得到全方位高质量的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受益人口约20万人。

资金规模:769.5万元(其中闽宁资金75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5.5万元)

建设地点:海原县人民医院各学校

责任单位:海原县教体局海原县人民医院

完成时限:202511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要统筹安排闽宁协作资金项目定期调度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工作。县发改局要及时对项目进行批复。县财政局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监管和绩效管理。项目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五定要求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定期向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报送项目进展和资金支付情况。

(二)健全项目机制确保质量。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标准规范管理。落实公示公开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规范资金管理杜绝挤占挪用还旧账不得用于负面清单建设内容。全力推进加快预算执行保障项目完成质量。严格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各责任单位及时整理项目档案资料先行自验并进行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自验合格后以正式文件报农业农村局申请县级验收。

(三)严格监督检查快速推进。各责任单位要采取细化清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一线推进等措施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做到全程纪实全程把关全程监管重点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工程质量以及资金使用效果等方面确保所有项目于10月底前全部完工资金支付率达到95%以上。对实施项目不符合批复要求或质量有问题的将严肃问责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附件:海原县2025年闽宁协作项目资金(调整)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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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海原县2025年闽宁协作项目资金(调整)计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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