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0/2024-0098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12-09 19:16: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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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乡村振兴衔接
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项目)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衔接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24年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计划资金2700万元,资金来源于海原县2024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和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500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1200万元。此项目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脱贫低收入家庭劳动力为主要目的,以帮扶无法实现转移就业的“十二五”、“十三五”移民家庭及脱贫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以“就业一人,脱贫一家”为主要目标,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乡村环境卫生保洁、社会治安协管、社区网格化管理、乡村道路养护、河道管理、基本农田保护、禁牧封育管护等社会服务岗位,确保实现无法转移就业的脱贫户家庭及“十二五”、“十三五”移民家庭劳动力就业。
2024年安排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2810名,发放岗位工资2697.6万元。
(二)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一为2810名无法外出务工人员解决就业问题,共计补助资金2700万元。
二为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脱贫低收入家庭劳动力为主要目的,以帮扶无法实现转移就业的“十三五”移民家庭及脱贫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二、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4年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计划资金2700万元,资金来源于海原县2024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和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500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12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兑付资金2697.6万,兑付率99.91%。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资金结余2.4万元,将上缴。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数量指标方面2024享受公益性岗位补助人数为2810人;质量指标方面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对象准确率为100%,补助对象信息公示率为100%,时效指标方面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及时率为100%,岗位工资拨付及时率为100%。成本指标方面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为800元/人/月。
2.效益目标完成情况分析。经济效益指标方面为享受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补助人员家庭经济收入年增加0.96万元,社会效益指标方面为有效解决无法外出务工人员就业问题、有效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就近就地就业帮扶政策得到落实、对农村社会维稳作用有效发挥。可持续影响指标方面为困难群众获得感和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在岗工作人员满意度达到100%、用工单位满意度达到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自评分析,2024年度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未偏离原定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将继续提高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脱贫劳动力就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帮助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
附件:海原县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项目绩效考核自评表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