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8/2017-41759 | 文号 | 海减委发[2017]1号 | 生成日期 | 2017-05-08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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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民政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民政局 |
各乡镇(管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九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轻社会灾害风险 提升基础减灾能力”。根据自治区减灾委员会的安排部署,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现将《2017年海原县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原县防灾减灾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17年5月8日
2017年海原县防震减灾日活动方案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九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轻社会灾害风险 提升基础减灾能力”。为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促进全社会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根据自治区减灾委《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宁减灾委发【2017】1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宁政办发【2017】78号)精神,突出新时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围绕今年的防灾减灾主题,不断丰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内容。为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5月8-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周,各乡镇、各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制作并在本单位门口悬挂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横幅;5月12日上午9:30--11:30各成员单位在海原县南门广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防灾减灾成员单位要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展板,发放防灾减灾宣传彩页;县文广局在海原有线电视台宣传防灾减灾知识;移动、电信、联通等公司通过编发手机短信宣传防灾减灾知识。
二、开展防灾减灾风险隐患排查活动
各乡镇、部门要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认真总结近年来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宝贵经验和深刻教训,开展社区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编制社区灾害风险图,加强社区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风险防范应对能力。要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做好社区、学校、医院、敬老院、建筑工地、车站、大型商场、集市、地下管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根据排查情况编制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清单,摸清灾害风险底数。对排查发现的灾害风险隐患,要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治理措施,分期分批开展治理,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演练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灾害风险和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组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社区等进一步完善各类救灾应急预案。为增强全体公民防震减灾意识,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要求,紧紧围绕今年的防灾减灾日主题,扎实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县公众的防震避险能力,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5月12日由县城各学校自行组织地震应急疏散演练。
附:5.12防灾减灾日标语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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