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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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640522024/2017-01024 |
文号 |
海民宗发﹝2017﹞16号 |
生成日期 |
2017-04-05 00:0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宗教局 |
海民宗发﹝2017﹞16号 签发人:王占福
关于2017年第一批少数民族
发展资金项目安排情况公示的说明
县人民政府:
2017年区民委安排我县第一批少数民族发站资金1200万元,按照海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原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海政发﹝2017﹞71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统战系统扶贫行动助力海原脱贫攻坚安排精神,我局将2017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主要安排到李旺、高崖、李俊、郑旗、史店五乡镇8个村的整村推进、美丽村庄、基础设施、特色种植(附:海原县2017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表)。
现将2017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安排情况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实施。
海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4月5日
附件:
关于2017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安排情况公示的说明.docx
附件:
民宗局2017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第一批)脱贫攻坚涉农资金整合建设安排表.xlsx
相关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