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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近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22/2018-92964 文号 海安委办发〔2018〕72号 生成日期 2018-11-16 11:01: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安监局

海安委办发〔201872

 

关于转发《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近期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海城街道办、甘盐池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近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宁安办〔2018〕12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附件: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近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海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


附件: 附件《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近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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