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50/2018-76730 | 文号 | 海关政发〔2018〕 108 号 | 生成日期 | 2018-06-18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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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关庄乡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关庄乡 |
各行政村、各站所:
近期,我乡先后出现大范围降雨,造成部分道路、房屋等受损,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为全力做好汛期隐患排查处置工作,据县级部门要求,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排查处置
各行政村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全面开展汛期安全排查工作。一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排查。对全村道路交通重要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对出现水毁路段要及时上报并进行修补,确保村交通运输畅通。二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要安排专人对易发生山体滑坡等重点部位深入排查,排查风险隐患点,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人员伤亡和财产遭受损失。三要开展水毁房屋排查。对水毁危房进行全面排查登记,汛期内不能居住的房屋要及时上报并安排好安置点,确保群众安全居住。四要开展水利设施安全排查。对水库和重点泄洪河道进行安全排查,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和河道泄洪畅通。行政村将排查情况于2018年6月23日下午17:30前以文件形式上报乡政府办公室。
二、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各行政村、各站所要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管理到位,要坚守岗位,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提高协调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工作质量,值班电话必须保持畅通,确保有关信息能够及时传达处理。
三、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各行政村、各站所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要重点掌握雨情、汛情、灾情和应对情况,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附件:1.2018年地质灾害点隐患排查表
2.2018年汛期雨毁房屋排查表
3.2018年汛期水毁公路排查表
4.2018年汛期水库安全排查表
关庄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