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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20180525190440986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5-25 19:03: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政府办 责任部门

                    海政201868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盐池管委会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海原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海原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524

 

 

海原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之年。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确保我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和思路

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以深入实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宁党发〔201621号)中共海原县办公室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发〔201782号)精神为抓手围绕县委、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着力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使法治成为我县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重点工作(28项)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衔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调整更新审批事项目录。不断完善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制度(编办,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2.落实负面清单,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力争实现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全部纳入随机抽查范围,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3.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效能。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求,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重点,扩大网上办理范围,提高网上办理广度。健全完善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服务机制,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融合发展。探索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确保年内80%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不见面、马上办,逐步实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进入一个窗口办妥一揽子事的目标,全力打造效能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各部门负责)。

4.编制2018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规范考试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财政牵头,各乡镇、各部门配合)。

5.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支持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加强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各类社会组织活动,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健康发展,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201812月底前,建立社会组织诚信档案。健全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加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力度(县财政局、民政牵头,各乡镇、各部门负责)。

6.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质量监管,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建立社会组织诚信档案,研究制定事业单位购买服务、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配套政策财政牵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配合)。

7.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完善并严格实行环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201812月底前,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县国环局牵头,各乡镇、各部门配合)。

8.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根据自治区制定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实施意见》,在全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计牵头,各乡镇、各部门配合)。

9.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68号),完善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流程,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并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各部门负责)。

10.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完善政府、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政府办公牵头,各乡镇、各部门负责)。

11.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规范法律顾问聘用期内的年度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法律顾问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建立法律顾问退出机制。严格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程序,细化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流程,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各部门负责

12.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借助中卫市法治政府网等媒体,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落实网上办案和执法全过程实时监督、科学考评,对行政执法进行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法制审核作用,对6+5试点内容进行法制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政府法制办、政务公开办牵头,各乡镇、各部门负责)。

13.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发布和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处罚力度与违法情节和损害程度相适应。(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牵头,各乡镇、各部门负责)。

14.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和日常考核制度,建立执法人员退出机制,定期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各部门负责)。

15.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健全并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库,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息纳入档案。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县人社局牵头,各乡镇、各部门负责)。

16.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培育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各部门配合)。

17.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司法牵头,各乡镇、各部门负责)。

18.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全面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公信力。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办理,切实提高行政工作人员素质,行政复议人员应由获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行政复议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6167号)要求,不断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各部门负责)。

19.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使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力量配备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适应(各乡镇,各部门负责)。

20.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海原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依托民生服务、便民服务中心,搭建综合治理工作平台,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减少行政成本,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县政法委牵头,各乡镇、各部门负责)。

21.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科学划分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权限,抓好执法队伍建设等工作。编办、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各部门配合)。

22.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7203号),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政府法制办牵头,各乡镇、各部门负责)。

23.加强政策跟踪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公共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国有企业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审计牵头,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配合)。

24.加强执法监督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综合检查,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实效。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全面履行执法监督职能。政府法制办各乡镇、各部门负责)。

2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和细化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融合,建设更加全面、更加权威、更加及时的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县政务公开办公牵头,各乡镇、各部门负责)。

26.完善化解矛盾纠纷方式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协调指导做好仲裁工作,充分发挥仲裁解决经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县政府办公室、政法委牵头,各乡镇、各部门负责)。

27.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创新人民调解制度机制,继续推进人民调解四张网组织建设。加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度。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建立符合行业、专业特点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职业化、专业化人民调解队伍,选聘具有基层调解经验和相关专业技能,法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人民调解员。(司法牵头,综治办、法院、政府法制办配合)。

28.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推进信访法治化,着力解决信访责任界定不清、把握不准、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信访局牵头,各乡镇、各部门配合)。

三、工作要求

乡镇、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认识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意义,将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聚焦重点、瞄准难点,勇于探索,狠抓落实。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牵头抓总作用,对本通知确定的工作要点,要结合实际,认真安排部署,及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一抓到底,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要将所承担的牵头任务进展情况或亮点工作,以信息、简报的形式每季度报送海原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法制办公室,电子邮箱:1178745576 @ qq.com)。年底前,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要对牵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专题报告报送海原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海原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部门落实年度重点及进一步深化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通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进行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海原县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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