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海原县优质农产品基地创建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县绿色食品(绿色优质农产品)高质量创新发展,开展绿色生产技术创新和示范推广,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水平,发挥基地示范引领作用,根据《2025年海原县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创建背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转变,对高品质农产品的需求日益增长。为增加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基地建设以绿色、生态、高效为理念,致力于打造集标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品牌化营销于一体的优质农产品供应源头,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营养、美味的农产品,助力地方农业产业升级,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二、创建目标
2025年在全县范围内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5个,验收通过后,每个基地补贴建设经费 3万元。基地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100%,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数量显著增加,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三、申报条件
1.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齐全有效。
2.生产能力:基地组织机构设置合理,人员职责明确,管理制度健全,制定的技术方案要确保科学性、可行性与可持续性,并已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
3.信誉状况:企业在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等部门无不良记录,信用良好。
四、创建要求
1.生产规模:申报基地应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不少于1000亩,蔬菜、水果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不少于500亩,设施设备齐全。
2.生产环境:基地周边环境良好,无工业“三废”及农业、城镇生活、医疗废弃物等污染源。土壤、水源、空气符合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相关标准要求。
五、创建任务
1.强化标准协同应用:梳理主推标准、制定操作规程、设立基地标牌、建立资料档案、设立科普宣传栏。
2.强化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加强质量追溯管理、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3.打造优质农产品精品品牌:基地突出全程质量控制、围绕“特”字提升产品内涵、深挖农产品文化内涵。
4.发挥基地辐射示范带动能力:开展生产技术服务、突出全程质量控制、构建产加销一体的全链条生产经营模式。
5.促进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积极参加全国性展会、开拓区内外市场、拓展线上销售渠道。
六、申报时间和方式
1.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个工作日止。
2.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海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七、审核与公示
1.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进行实地考察。
2.根据审核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创建的优质农产品基地名单,并在相关官方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创建名单。
附件:海原县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申请表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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