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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海原县一般湿地名录 (第一批)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22年06月06日 作者: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来源: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公布海原县一般湿地名录

(第一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海原县湿地资源保护,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名录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经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水务局、李俊乡、甘城乡、七营镇审核确认,认定海原县寺口子水库、甘城水库、南坪水库3个湿地为海原县第一批一般湿地,现予以公布。

附件:海原县一般湿地名录(第一批)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202266



附件:海原县一般湿地名录(第一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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