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分配2022年统筹整合第二批集中支付中央及自治区衔接资金的公示
为客观公正的反映农业农村局关于分配2022年统筹整合第一批集中支付中央及自治区衔接资金落实情况,根据《关于印发海原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初)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党农发〔2022〕7号文件精神,对2022年统筹整合第一批集中支付中央及自治区衔接资金,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8日-6月14日,共5天(节假日除外)。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于6月14日18:30时前,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5-4011201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地 址:海原县黎明路
邮 编:755299
附件:1.农业农村局关于分配2022年统筹整合第二批集中支付中央及自治区衔接资金的通知
2.农业农村局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二批集中支付资金分配表(中央及自治区衔接资金)
(此件公开发布)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7日
附件:农业农村局关于分配2022年统筹整合第二批集中支付中央及自治区衔接资金的通知.docx
附件:农业农村局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第二批集中支付资金分配表(中央及自治区衔接资金).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