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原县“钜惠购物·相约海原”政府消费券促消费活动参与企业(个体)申报审核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根据区市关于开展“促进消费 改善民生”促消费活动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扩大消费工作安排部署,决定于7月20日-12月31日在海原县开展“钜惠购物·相约海原”政府消费券促消费活动,现将拟参与企业(个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7月16日-7月20日。周末不休息,过期未报名或申请资料提供不全的企业(个体)不纳入本次活动,也不再进行补报。
二、报名地点
海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商贸办公室(海原一小对面综合楼二楼),联系人:段成芳 联系电话:0955-4627755
三、申报条件
(一)2022年6月30日前在海原县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个体)。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会计独立核算,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近5年内企业(个体)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行为,信用记录良好。
(三)能够与消费券发放平台开展支付端业务合作,提供金融系统收付款二维码(不支持微信、支付宝)及商户编号(在政府消费券云闪付APP投放平台获取)。
四、申报材料
(一)活动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商户编号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征信报告原件;
(三)2021年度营业情况佐证台账(银行流水、微信截图或纳税申报表);
(四)申报承诺书。
五、相关要求
各参与活动商家应自觉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违规套现,不得强制捆绑和搭售。凡存在以上情况者,一经查实,将从促消费活动商家中剔除,并追缴补贴资金,情节严重者依法依规处理。
海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2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