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三十六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及《中卫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对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六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任务三十六:海原县杏儿沟建筑大理石岩矿、小条子沟石英岩矿未按时限完成修复治理。
责任单位: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
整改目标:尽快完成有主矿山退出,拆除采矿设备和建、构筑物,切实整改全县范围内有主矿山问题,按时完成海原县杏儿沟建筑大理石岩矿、小条子沟石英岩矿修复治理。
二、整改措施
(一)积极与海原县信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瑞隆矿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在公平公正、合情合理的基础上,分别就其位于西华山的海原县西安镇杏儿沟建筑大理石岩矿、海原县西安镇小条子沟石英岩矿关闭退出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二)督促海原县信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瑞隆矿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尽快完成西华山的海原县西安镇杏儿沟建筑大理石岩矿、海原县西安镇小条子沟石英岩矿区内厂房、采矿设备等建、构筑物的拆除,并完成矿山地质环境的修复治理。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按照《海原县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海党办发〔2024〕31号)文件精神,海原县自然资源局联合相关部门在公平公正、合法合规的基础上积极与企业沟通协商。2025年4月9日与海原县信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就其位于西华山的海原县西安镇杏儿沟建筑大理石岩矿关闭退出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2025年4月17日与宁夏瑞隆矿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就其位于西华山的海原县西安镇小条子沟石英岩矿关闭退出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二)海原县信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宁夏瑞隆矿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按照约定已分别完成海原县西安镇杏儿沟建筑大理石岩矿和海原县西安镇小条子沟石英岩矿矿区内厂房、采矿设备等建、构筑物的拆除,并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了修复治理。2025年5月15日已组织相关专家及海原县相关部门进行了县级验收,2025年6月23日已组织相关专家及中卫市自然资源局进行了市级验收。
四、验收情况
2025年5月15日经海原县自然资源局邀请相关专家及联合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司法局、财政局、西安镇人民政府验收,验收组认为海原县西安镇杏儿沟建筑大理石岩矿和海原县西安镇小条子沟石英岩矿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验收通过。
2025年6月23日,经海原县自然资源局邀请相关专家及中卫市自然资源局联合验收,验收组认为海原县西安镇杏儿沟建筑大理石岩矿和海原县西安镇小条子沟石英岩矿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验收通过。该整改任务落实了全部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同意通过验收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海原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26日
受理部门: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受理电话:0955-4011498
联系地址:海原县海城镇黎明路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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