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海原县城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海原县城规划管控,引导开发建设合理有序,保障产业项目落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县城长效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海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有关内容,海原县自然资源局结合海原实际,起草了《海原县城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5年2月5日-2025年3月6日。
二、公示方式
1.海原县人民政府网站
2.海原县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
三、意见收集途径
1.电子邮件:hyghzx@163.com;
2.邮寄地址:海原县自然资源局(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海原县城详细规划意见建议”等字样);
3.联系电话:0955-4011498。
注:本版本为征求意见稿,所有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和公布为准。
附件:《海原县城详细规划》公示草案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5日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中卫市各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