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2023年项目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科学绿化指导意见,依据《黄河流域宁夏段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规划(2020-2025年)》,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加快打造海原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通过人工造林、未成林补植及退化林修复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海原县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及增加生物多样性的目标,编制完成了《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2023年项目初步设计》。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有关意见和建议请2023年1月20日前,通过来信、信函或者电子邮箱方式发至自然资源局(地址:海原县黎明路;邮政编码:755200;电话:0955-4014710,电子邮箱:1342345539@qq.com)
附件: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2023年项目初步设计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附件: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2023年项目初步设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