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财政局关于对《海原县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率和质量,加强培训费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海原县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
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0月13日前,通过来信、信函或者电子邮箱方式发至海原县财政局(地址:海原县建设路;邮政编码:755200;电话:0955-4011076,电子邮箱:804273237@qq.com)。
附件:海原县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海原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