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水务局关于对《海原县水资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县域水资源管理工作,规范取用水行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结合县域实际,海原县水务局牵头修订了《海原县水资源管理办法》(见附件)。现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
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9月8日前,通过来信、信函或者电子邮箱方式发至海原县水务局(地址:海原县黎明路;邮政编码:755200;电话:0955-4017697,电子邮箱:1421626967@qq.com)
附件:海原县水资源管理办法
海原县水务局
2023年8月30日
附件:海原县水资源管理办法.doc
附件:关于 修订《海原县水资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情况说明.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