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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 2019年03月20日 作者: 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来源: 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规定,《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经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同意,现予发布。

本报告由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办公室根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海原县人民政府网站(htp://www.hy.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办公室,地址:海原县海城镇建设路,邮编:755200,电话:0955—4014226。

一、概况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紧紧围绕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工作,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文化旅游广电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全面提升了文化旅游广电部门的服务质量。作为行政职能部门,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按照相关要求,在建章立制的同时,及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系统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6名,并积极参加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举办的业务培训2次,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提高,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任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1、主动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一是本单位主要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工作计划总结等内容;二是相关执法情况。三是行政审批事项、流程、依据以及审批对象情况等;四是公布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五是公布全县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传承人名单)。六是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免费开放、服务内容;七是文化惠民设备发放事项;八是自制规范性文件。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条,比去年增加15.7%;九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2、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公开。2018年,我局加强网上平台的建设,创新网上公开形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财政统一在政府网站公布了我局财务收支决算以及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公示

2)政务公开栏公开。在我局设置政务公开栏,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公示栏及时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社会的意见和监督。一是公开日常工作信息60余期;二是经常性公开行政审批流程、审批事项。对申请对象核准情况进行公开公示;三是对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等公共文化服务窗口单位服务项目、开放时间、免费开放内容进行固定公示;四是对文化惠民项目设备发放、程序等内容进行了3次公示。五是公布了我局主要领导名单(基本情况、职责、联系电话),我局的基本情况(职能职责、机构设置等),部门工作情况。

3)微信公众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利用文化馆、图书馆、电视台微信公众服务平台进行公示。一是对全县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免费开放服务内容进行公示;二是开展各项大型文化活动进行微信公布。

   (4)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局开展了“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邀请了来自全县的二十余名群众、“两代表一委员”、职工代表、文化市场经营业主等人士参加。局主要领导就我县近两年来文化旅游广电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邀请代表围绕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对我县文化工作提出了建议。通过面对面的交流,让群众进一步了解了我县文化工作开展情况,有效提高了群众对文化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文广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有: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服务内容在县文化馆、图书馆,18个乡镇文化站、150个村文化活动室等进行了公开;对文化行政审批事项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大厅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了公开;对2018年6个重点项目建设招标、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公示。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办公室的要求,我局积极支持“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完成文化旅游广电网上审批服务。2018年共受理26件,出版物经营许可18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3件,娱乐场所2件,文艺表演团体2件,营业性演出活动1件。

五、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县文广局承办的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共2件。其中人大建议0件;县政协提案、建议办理事项有2件。均为一般建议。通过书面、电话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委员答复办理情况,答复率100%,满意率100%。并将办理情况在文化馆、电视台微信公众号上向社会各界发布公示。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建立了《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政策性文件解读制度》,局主要负责人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聘请法律顾问1名,对需要公开的内容及项目进行整理,列出清单,然后对整理结果进行汇总审核,最后由局务会研讨审核后,交办公室对照清单全面进行解读公布。2018年我局没有出台需要政策解读的规范性文件。

七、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8年,我局按照要求积极办理政务舆情、突发事件等热点信息回应机制,办理政府网站“领导信箱”等群众诉求,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7起。全部进行了回复,对于涉及违法案件的依法进行了查处,查处率和结案率均达到了100%,未发生越级上访和投诉事件。

八、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一是加快局属服务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开办文化馆网站、文化馆、图书馆、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服务平台;二是利用非遗宣传日、世界读书日等国家规定宣传日,开展政策宣传活动。三是配合县政府信息办公室创建全国政府信息示范县建设,在图书馆、乡镇文化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建设。

、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统计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统计信息的情况。

十、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按照要求,制定《海原县文广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海原县文广局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文广局公文制作管理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单位嵌入式公文办理程序,表明公文发布范围,对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不公开发布等公文严格按照程序制发公文。完善《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和《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对应公开和不予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内容描述、责任主体、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程序等进行了完善。

十一2018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精心部署和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实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大;二是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够,信息公布范围存在局限性三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十二、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初步计划

2019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监管制度,切实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迈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各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大力宣传,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学习,并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做到与时俱进。三是进一步健全全局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人员,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四是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物保护、重大项目建设审批和实施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优化审批服务流程。五是继续完善海原电视台、文化馆、图书馆等公众微信平台和县融媒体平台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多渠道的平台建设,方便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的查询。配合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政务信息查询系统的建设工作。

十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我局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因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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