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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 2019年03月20日 作者: 海原县司法局
来源: 海原县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规定,《海原县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经海原县司法局同意,现予发布。

本报告由海原县司法局办公室根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海原县人民政府网站(htp://www.hy.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海原县司法局办公室,地址:海原县政府东街,邮编:755200,电话:0955-4018148  

一、总体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1、组织领导情况。2018年,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我局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共同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同时制定了海原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编制与更新,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办公室设专职信息员一名负责信息公开及网络舆情以及“海原司法”微信APP平台相关工作,宣教股专人负责“海原普法”微信APP平台所涉及信息公开。2018年海原县司法局参加司法厅举办信息公开培训两次,市司法局培训一次,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海原县司法局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网站公开与其他形式公开相结合,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2018年,共公开各类文件、信息、工作动态200余条(不同方式和渠道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包括我局制发可公开规范性文件90条。其中在海原电子政务“四化一满意”平台公开10条,通过局LED大屏幕公开信息20条,局政务公开栏公开110条,“海原普法”微信APP平台公开70余条,通过电视、各类网站、报刊等媒体公开政务活动信息12篇。凡需主动公开的文件和信息均在第一时间内公布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2018年,结合全县中心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要点,主要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七五”普法规划、普法责任制及法律援助工作条例等进行公开解读。

4、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2018年,我局在原有信息中心基础上进行续建升级,不断推动信息技术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更好服务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工作,努力实现“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目前,一个中心、五大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模式初具规模,实现了远程视频调解、远程法律咨询,远程视频法律援助等功能,不但解决了我县人少事多、路远地广的瓶颈制约,大幅度节约了工作成本,也为司法行政“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奠定了基础。

5、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8年,我局无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事项。但承担政府“民生实事”为困难群众免费办理援助案件600件工作任务,截止年底,共免费为群众办理援助案件856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54.88万元

6、政策解读情况。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谁制定,谁解读”原则,重点对全县“七五”普法规划、“普法责任制与普法责任清单”、法律援助受理条件等在“海原普法”微信APP平台、局LED屏、政务公示栏以及对现场咨询的群众口头解读等方式进行解读。

7、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18年,我局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没有形成公众关注热点,也没有引起重大舆情。

8、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18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统计信息事项;无因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9、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办公室设专职信息员一名负责“海原司法”微信APP平台以及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宣教股专人负责“海原普法”微信APP平台所涉及信息公开。

10、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2018年,我局根据工作实际,结合全局政务公开建设,制定了《海原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司法局政府公开制度》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依法妥善做好相关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还存在公开内容的丰富性和及时性不足的问题;二是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还需要完善。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是坚持将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落实。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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