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2/2021-0000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4-15 10:1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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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水务局 |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有关要求,我局于4月12日-14日对拟进入面试的9人进行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15日-4月21日。
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等方式,向海原县水务局举报。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来信请寄:海原县水务局办公室
举报电话:0955-4015386、0955-4011954
为方便对举报问题进行核查,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我局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问题属实并影响面试,将取消被举报人参加面试的资格。
附:海原县水务局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
海原县水务局
2021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