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2026年1月至3月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函
各乡镇人民政府、海城街道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近期,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开展2026年1月至3月全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目前我县政府网站一级栏目共9个,二级栏目共42个,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认证的各类政务新媒体35个。县政务公开办公室通过日常监测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系统扫描与人工复核相结合等方式,主要对政府网站内容表述、栏目更新、政策解读、互动交流和政务新媒体发布更新、内容表述等方面开展检查,覆盖率达100%。
二、存在问题
(一)信息发布前置审核不到位。个别单位发布信息前,未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前置审核功能进行前置审核,导致出现错别字、表述不规范等问题。
(二)政府网站栏目及政务新媒体更新不及时。通过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测排查发现,个别政务新媒体未达到“至少每周更新一次”的基本要求,政务新媒体更新不及时,在一季度中存在逾期情况。部分栏目,如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义务教育、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性住房、新时代双拥风采等栏目长期未更新,个别部门对栏目更新维护不及时、信息公示不到位。
(三)信息清理不及时。个别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及定期清理制度执行不严格,没有对过期、失效信息及时进行清理。
(四)新媒体管理不到位。个别政务新媒体账号因管理不严、密码遗失等问题,导致注销程序推进缓慢。个别单位转载信息时,既未通过官方网站或权威媒体,也未严格核实信息真伪与时效性。
三、整改要求
(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前置审核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执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全员前置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对发布内容的文字表述、语法逻辑、政策合规性、内容准确性进行全面核查,彻底杜绝错别字、表述不规范、内容错误等问题,确保发布信息严谨规范、准确无误。
(二)强化运维管理,保障栏目及新媒体常态化更新。严格执行政务新媒体更新频次要求,所有政务新媒体账号务必做到每周至少更新一次,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内容更新、素材搜集与发布工作,坚决杜绝一季度逾期未更新问题,确保信息发布常态化、及时化。涉及单位立即开展专项整改,于规定期限内完成存量信息补充发布,后续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上传最新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内容,保障栏目信息实时有效。
(三)规范信息清理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及定期清理制度,坚持定期集中清理与日常动态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清理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避免大量政务信息无序留存在网络空间。
(四)加强新媒体全流程管理,加快问题账号整改。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密码和使用终端的安全管理。政务新媒体在进行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操作时,应当及时向县政务公开办填报备案信息。转载其他机关、单位信息时,应当从该信息的制发机关、单位官方门户网站或该机关、单位授权的媒体转载,严禁从未经授权的网站或媒体转载。转载页面上要准确清晰地标注转载来源网站、转载时间、转载链接等。
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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