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司法局关于公开邀请海原县2026年-2027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备选入库的函
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拟建立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备选库。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备选入库材料。具体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与目的
为保障我局依法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我县需采购法律顾问等专项法律服务,招标项目资金预算180万元(具体以实际协议为准)。为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和专业性,特此邀请在法律服务项目采购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采购代理机构参与备选,为后续相关采购项目提供专业化代理服务。
二、受邀机构资格要求
申请入库的采购代理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主体资格: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质。
2.专业经验:熟悉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特别是司法行政领域)的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拥有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成功组织法律服务项目采购的经验或业绩。
3.团队配置:拥有熟悉法律服务采购特点的专职团队。团队中应配备具备法律专业背景或熟悉行政法、政府采购法规的专业人员。
4.信用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的惩戒。
三、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请有意向的机构按以下清单准备并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机构综合简介: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组织架构、企业荣誉、在政府采购(尤其是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领域的定位与优势。
2.专业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政府采购代理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3. 专门团队介绍:负责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核心团队成员名单、履历、专业背景(特别是法律或相关领域经验)及职责分工说明。
4.同类项目业绩:提供近五年内(2021年至今)代理的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或类似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业绩证明。每项业绩请说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服务内容、中标金额及项目负责人。
5.服务方案与流程:简要阐述针对我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的理解、初步服务设想、标准化操作流程及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6.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材料提交与评审
1.提交方式:请将上述申请材料,在2026年2月11日(星期三)下午18:00前(以送达时间为准)递交、邮寄或发送邮箱至我局。
2.提交地址:宁夏中卫市海原县政府东街司法局三楼行政复议与应诉室
邮寄地址:宁夏中卫市海原县政府东街司法局三楼行政复议与应诉室
邮箱地址:nxhysfj@163.com
4.联系人及电话:李晶 0955-8732700
5.评审方式:我局将根据各机构提交的材料,从机构实力、团队专业性、同类项目经验、服务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评审结果将通过适当方式通知。
五、其他说明
入选备选库不构成对我局任何具体采购项目的委托承诺。具体采购项目将根据预算和实际需求,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从备选库中择优确定或另行组织采购。
期待收到各专业机构的申请材料。
海原县司法局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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