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原县财政局“政府开放日”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海原县财政局“政府开放日”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
现将《海原县财政局“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按照要求遵照执行。
海原县财政局
2023年9月5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各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预算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打造阳光财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开放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和阳光理财的要求,把政民互动作为基本形式,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原则,积极推进开放式行政治理,使政府更加富有公信力、凝聚力和执行力。
二、活动时间、地点
拟定于2023年9月25日在县财政局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
三、活动邀请对象
在县内工作生活的“两代表一委员”、部分预算单位有关人员、基层群众代表等共计25人。
四、活动主题
心系民生 阳光财政
五、活动内容
(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部署,结合财政部门重点任务、重大活动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严格依法规范理财、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落实惠企利民政策等为重点。全方位介绍和展现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能职责、预算编制、涉农资金整合、资产管理和金融服务等方面工作。
(二)畅通沟通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基层群众关切,注重答疑解惑,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和服务绩效提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局“政府开放日”活动领导小组。各分管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全力配合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提高预算单位、基层群众等对财政业务工作的了解程度,推进“政府开放日”活动深入开展。
(二)营造氛围。各股室(中心)要高度重视,把此次活动作为加强财政队伍作风建设、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举措,切实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确保“政府开放日”活动真正达到密切联系群众、提升整体工作水平的目的。
(三)确保实效。各股室(中心)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股室要统筹安排好活动流程、现场讲解、宣传资料等筹备工作,确保以一流的环境、一流的服务、一流的形象迎接群众参观。同时,要认真做好群众代表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处理和反馈工作,及时改进工作薄弱环节、补齐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