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10/2025-0093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12-08 09: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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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根据《海原县2023年农村问题户厕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海政办发〔2023〕21号)精神,经过县级验收,李旺镇验收合格314座,按照标准拟补助124.4万元(三格式302座,即120.8万元;完整下水道水冲式12座,即3.6万元);七营镇验收合格43座,按照标准拟补助17.2万元(三格式43座,即17.2万元);海城镇验收合格3座,按照标准拟补助0.9万元(积肥式旱厕3座,即0.9万元)。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1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12日18时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留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冯光毅 联系电话:0955-4011201
邮箱:3090273447@qq.com
附件:1.海原县2023年农村问题户厕整改李旺镇农户花名册
2.海原县2023年农村问题户厕整改七营镇农户花名册
3.海原县2023年农村问题户厕整改海城镇农户花名册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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