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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2025年马铃薯新品种及种薯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索引号 640522010/2025-00188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5-14 10:17: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海原县2025年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撑方案的通知》(海党农发〔2025〕号)精神,切实做好马铃薯新品种冀张薯12号、希森6号(只限于有补灌条件的基地种植)、晋薯16号、沃土5等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提高脱毒种薯覆盖率,满足我县马铃薯产业的多元化发展需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的

通过项目的实施,以新型农业主体为载体建设原种、一级种薯繁育基地推动标准化生产,提升马铃薯品质和安全性。此外,引导农户科学种植,扩大惠农覆盖面,显著提升产业组织化水平,实现马铃薯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内容

一是引进高产优质马铃薯新品种冀张薯12号、希森6号(只限于有补灌条件的基地种植)、宁薯19号、晋薯16号等。示范乡镇建设情况见附2,各品种具体种植面积按照种植户意愿决定。二是支持具有种薯繁育资质的企业建设原种生产基地,企业和财政按照1:1配套,自行采购原原种200万粒,每粒补贴0.2元。三是由具有种薯繁育资质的企业、合作社相对集中连片建设一级种薯繁育基地0.4万亩,每亩补贴50元。具体建设情况见附件2种植面积由乡镇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申报、县农业农村局遴选、公示后实施。

三、建设地点

示范推广地点选在树台乡、关庄乡、红羊乡、海城镇等且代表性强的适宜马铃薯生产的主导产区,必须是土壤肥沃,增施有机农家肥,连作马铃薯两年以下集中连片的地块,共设新品种基地16原种繁育基4个、一级种薯繁育基地7

四、建设进度安排

2025年马铃薯新品种原种、一级种薯繁育示范基地建设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11-415日)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实施地点,明确责任落实种薯建设面积。

第二阶段:种植管理阶段416-910日)按照技术要求,及时调整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技术措施和田间生产管理并做好相关记载工作。

第三阶段:收获测产阶段911-930日)根据马铃薯不同品种成熟时期,及时做好各项测产工作。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01-11月31日)通过马铃薯项目的田间记载、田间表现,认真总结分析。在自查自验的基础上申请县农业农村局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兑付资金,将验收结果存档。

五、资金筹措与支持环节

(一)资金筹措

计划资金150万元(2025年县级财政资金90万元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第一批)60万元)。

(二)支持环节

一是建设优新一级种薯繁育基地补贴。依托企业、合作社,建设相对集中连片马铃薯新品种种植基地,每个基地种植面积不小于300亩,共计建设6000亩;每亩补贴150元,共计补贴90万元。通过脱毒马铃薯新品种的示范推广,进一步推动我县马铃薯优新品种多样化发展,不断夯实马铃薯产业发展基础。

二是种薯基地建设。支持具有种薯繁育资质的企业建设原种生产基地,企业和财政按照1:1配套,自行采购原原种200万粒,每粒补贴0.2,共计补贴40万元。由具有种薯繁育资质的企业、合作社相对集中连片建设一级种薯繁育基地0.4万亩,每亩补贴50,共计补贴20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马铃薯新品种引进繁育基地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海原县马铃薯新品种引进繁育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郭建巍    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罗建忠    农业农村局长

  张东旭  县农技推广中心主任

  责:协调处理马铃薯新品种示范基地示范新技术推广繁育基地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审核马铃薯新品种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和繁育基地建设方案,落实地点、面积及配套材料的购置。领导小组下设技术指导小组:

2.成立项目实施小组

  长:张东旭  县农技推广中心    

  崔建忠    县农技推广中心  高级农艺师

    县农技推广中心  助理农艺师

  赵红玲    县农技推广中心  高级农艺师

杨荣荣  县农技推广中心  助理农艺师

  刘彦强  县农技推广中心      

  虎    县农技推广中心      

  责:负责马铃薯新品种示范种薯繁育示范地块选择、面积落实,示范布局、规划等,基地示范及项目方案制定,技术指导,宣传培训等,确保各项技术措施运用到位,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切实达到增产增效的目的和技术推广引领作用。

(二)严格资金规范管理。创新项目管理验收程序,加强全程监管和指导服务,要建立马铃薯新品种繁育基地建设资金专账,确保专款专用,规范资金使用,加强项目绩效考核评价。项目完成后,由乡镇组织自验公示无异议后,申请县级验收,县级验收完成公示无异议后,兑付补贴资金。

(三)强化宣传力度。基地建设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地必须安排在交通便利、马铃薯种植集中连片的地块,并在田间醒目处设立标示牌。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巡回指导等,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创建水平。大力宣传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认真总结,形成经验介绍或宣传材料。

(四)认真做好总结。为推进新品种引进和繁育基地示范取得成效,田间工作结束后,承担单位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提出进一步做好推广应用种植的意见和建议,并于12月底前将书面总结报告上报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

  

附件:1.海原县2025年马铃薯新品种及种薯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考核方案

2.海原县2025年马铃薯新品种及种薯基地建设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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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海原县2025年马铃薯新品种及种薯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考核方案.doc
附件: 海原县2025年马铃薯新品种及种薯基地建设项目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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