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4/2024-0030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04-13 16: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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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1〕588号)文件精神,海原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原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初)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党农发〔2022〕7号)文件精神,海原县财政局下达到我单位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共计600万元,计划用于海原县甘城乡三台村村组硬化路2022年以工代赈项目。
附件:海原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中央衔接资金分配计划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