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4/2024-0027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01-05 17: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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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
海交发〔2022〕2号
关于印发《海原县甘城乡三台村村组硬化路2022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海原县甘城乡三台村村组硬化路2022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股室认真抓好落实。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1月5日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海原县甘城乡三台村村组硬化路2022年
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中央资金效益,通过实施三台村硬化路项目,进一步改善沿线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畅通当地交通运输,对该地区农副产品的流通提供较大便利,有效促进项目区优势资源的开发利用,助推乡村振兴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现将海原县甘城乡三台村村组硬化路2022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为赈济对象,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发放劳务报酬为主要赈济模式,充分吸纳项目沿线农村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推动以工代赈转变为促进就业、收入分配、区域发展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帮扶政策,让以工代赈工作方案落地生根。
二 、实施内容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原县甘城乡三台村村组硬化路2022年以工代赈项目
2.项目地点:海原县甘城乡三台村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新建村组硬化路5.31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工程,同时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87.3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600万元,剩余资金为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责任单位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三)完成时限2022年10月31日
二、绩效目标
(一)经济效益情况。通过不断完善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同时充分吸纳项目沿线农村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加地方群众收入。
(二)社会效益情况。一是改善基础设施,提升村民生活品质,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出行便捷度和生活舒适感。二是拓宽了群众就业渠道,拓展了发展前景。本项目的实施增加周边村民务工就业机会,带动了周边村庄100余人参与务工,提高村民人均收入。
(三)生态效益情况。提升群众生活环境质量。通过对道路基础设施进行完善、改造,改善群众出行和人居环境,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和行动力。
三 、联农带农方式
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方便群众安全快捷将农副产品进行外运销售。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充分利用现有劳动力资源,使农户不用外出打工,就近在家门口即可获得收入。项目建设过程中,吸纳当地务工人员100余人,人均增收1万余元,使村民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海原县甘城乡三台村村组硬化路2022年以工代赈项目管理人员职责分工要求,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职责,负责实施项目推进及协调工作,细化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好中央衔接资金实施项目工作。
(二)规范项目实施。坚持“早谋划、早立项、早建设、早见效”的项目建设原则。一是在项目建设前期,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对接, 同时组织村干部、群众代表、自然资源、发改等部门干部,在项目规划、建设标准、工程概算、方案编制等方面开展论证评审,对项目的政策合规性进行全方位、多层次论证把关,务求项目谋划要实、选定精准。二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在抓好进度的同时,更要抓好质量关、安全关,围绕项目招标、工程推进、质量监理、检查验收等关键环节,全程跟踪监督项目建设。三是在项目建成后,全面做好项目交(竣)工验收、审计结算、财务决算,建立项目资产管理台账,登记管理。
(三)严格资金管理。严格落实中央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监管,进一步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规范监督检查机制,做到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分离、内部检查与社会监督审计结合,实现安排科学合理、审批严格规范、使用公开透明、运行安全快捷。
(四)发挥资金效益。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及时进行资产移交,尽早将资产投入运营,制定项目资产管护制度,建立项目资产管护责任清单,将资产移交至所管辖乡镇,责任到人,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养护管理,确保资产后续管理有人负责、有人监管、有人看护,发挥资金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