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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原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22014/2024-00185 文号 海交发〔2023〕19号 生成日期 2023-02-28 16:2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海交发〔2023〕19号


关于印发《海原县交通运输局2023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海原县交通运输局2023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股室认真抓好落实。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2023228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2023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3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发〔20235号)、《海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原县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海政办发〔202324文件精神,结合县委、县政府2023年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自治区、市、县总体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交通运输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和服务性作用,坚持规划引领、稳步有序实施。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实现农村公路网络更加便捷高效、普惠公平,实现所有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常住人口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100%,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MQI)达到85%

三年共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工程150公里,实施养护工程700公里,完成投资3.5亿元。其中,2023年实施建设工程50公里,养护工程192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0公里,治理隐患里程28公里,危桥改造1座(石峡口黄渠桥),完成投资1.1亿元,优良中等路率(MQI)达到50%;2024年实施建设工程50公里,养护工程261公里,完成投资1.25亿元,优良中等路率(MQI)达到70%;2025年实施建设工程50公里,养护工程247公里,完成投资1.15亿元,优良中等路率(MQI)达到85%。实施里程根据年度具体进展情况和资金到位情况动态调整。

三、工作任务

(一)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

一是提升农村公路路网质量。推进乡(镇)通三级公路和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因地制宜实施老旧路改造,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有序实施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按照“应养尽养、宜修则修、须建再建”和“保优稳中、提升次差”的原则,针对路况水平为次、差等级的农村公路,结合资金筹措情况,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研究制定全县农村公路三年项目库并推进项目实施,加强建设质量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全面提升农村公路路况水平。

二是提升农村公路安保能力。继续扎实开展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侧险要、平交路口和低荷载等级桥梁等为重点,按照交通运输部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在完成2020年存量四类、五类危桥改造的基础上,动态加强农村公路及其桥梁隐患排查和整治,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开展危旧桥梁改造,确保农村客运线路上新发现的危桥处置率达100%。2023年对石峡口黄渠桥进行改造,在CD05米湾至村沟、CB59红灰路至前沟等道路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8公里。并严格落实新改建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加大农村公路灾毁修复力度。

三是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以交旅融合路段为重点,完善农村公路配套服务设施,有效利用沿线农村客货场站、养护道班站房等既有设施,合理开发农村公路沿线闲置土地资源,招商引资由企业逐步建立集停车、充电、购物、休闲、观光、旅游咨询、农村生活体验等服务于一体的功能体系,提升农村公路综合发展、延链发展和高质量发展能力。以农村公路质量大提升为契机,全面推进农村传统客货运输模式向客货邮商融合发展模式转变,推广“一站多能、一网多用”新理念,构建多方共建共治共享新机制,挖掘农村公路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服务潜力,拓展提升农村公路交通综合服务效能。推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产业技术与农村公路质量提升巩固工作的广泛深度结合,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持续保障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

四是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绕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涉农产业,大力发展“农村公路+”模式,结合乡村产业布局和特色村镇、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建设,促进农村公路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重点安排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等特色优势项目,建设和养护工程实施里程力争达到三年总工程量的30%。改善农村主要经济节点对外公路交通条件,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探索支持农村公路“路衍经济”发展路径。

五是助力沿线农民就业增收。建立健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和吸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长效机制。在农村公路建设和管护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当地农村群众,特别是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低收入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开发“四好农村路”各类公益就业岗位300余个,吸纳沿线农业人口就地就业,人均月补助达到1000元左右。将村道和通自然村组公路日常养护交由沿线农民承包养护,助力农民增收。加强农村公路从业农民工技能和安全培训,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农村公路项目建设

1.2023年海原县村组硬化路项目。涉及三河镇、树台乡等11个乡镇21个行政村,全长51.03公里。项目按四级公路(Ⅱ类)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5-20公里/小时,路基宽4.5-6.0米,路面宽3.5-5.0米,路面结构为:5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原结构层或18厘米水泥混凝土面层+20厘米级配砂砾基层。项目概算总投资4461万元,资金来源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2.2023年海原县生产砂砾路项目涉及海城镇等7个乡镇11行政村,全长34.46公里。项目按四级公路(Ⅱ类)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路基宽5米,路面宽4米,路面结构为:15厘米级配砂砾。项目概算总投资602万元,资金来源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3.海原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改造工程。涉及海原县曹洼至杨明等农村公路12条,实施里程204.81公里,概算总投资4850万元,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安排燃油税、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和车购税“以奖代补”补助资金2428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422万元。

4.2023年海原县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涉及海原县园河至天都山等12条村组道路,全长48公里,治理隐患里程29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交通标志97块,道口标注326根,示警桩194根,减速带129.5米,波形护栏17155米,维修水泥混凝土路面1573平方米,路基翻压3045立方米,路基回填1495立方米,石砌护坡501.11立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431万元,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厅车购税“以奖代补”补助资金208万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23万元。

5.2023年海原县危桥改造工程。石峡口黄渠桥位于海原县高崖乡草场村境内,桥位处于海原县脱场至草场公路K12+278.9处。原桥修建于2001年,技术状况评定等级为四类危桥。项目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20公里/小时。本次设计拆旧建新1-16米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简直空心板1座,桥梁全长22.04米,桥宽8.5米,桥头引道改造全长0.17公里,路基宽6.5米,路面宽5米,路面结构为:5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2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厘米级配砂砾底基层。项目概算总投资161万元,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厅车购税“以奖代补”补助资金102万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59万元。

6.2023年海原县第一批农村公路水毁隐患治理工程。涉及海原县李贾公路等农村公路22条,项目按原有技术标准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615.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衔接资金1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400.6万元。

7.2023年海原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批)涉及8条公路,全长122.333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局部处理旧路病害,完善安装爆闪灯、护栏、标志牌、减速丘、道口标注等交安设施。项目概算总投资517.1万元,资金来源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510万元。

四、实施步骤

项目实施总体分三个阶段完成,分别为:

第一阶段:前期工作阶段(2022年9月至2023年7月)。完成前期工作、勘测设计及施工招投标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8月至2023年11月)。组织施工并完成。

第三阶段:交(竣)工验收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2月)。交工验收工作按包片负责区域,实行交叉验收制度,包片责任领导及甲方代表原则上不参与所包片的项目验收工作。交工验收完成后,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交竣工验收。

五、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羌胡组织领导,落实职责分工,成立2023海原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包片领导:周 鹏 苗金龙

甲方代表:杨 智 田玉军 田兴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综合办公室,张治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包括项目规划、争取、设计、招投标等;建管中心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组织实施、过程检测监督管理、监理人员监督管理、项目交工组织、交竣工资料收集等,认真做好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兑付工作;安质中队负责项目质量监督工作,包括监理工程师资格、工地试验室资质、工程质量抽样检测、交竣工验证检测等,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项目工程质量;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

包片领导全面负责责任片区项目建设、管理、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工作,要坚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困难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

甲方代表对责任片区项目施工计划、工期安排、施工单位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工程质量等具体负责,要坚守岗位,扎实做好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及时向包片领导汇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六、保障措施

()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全体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知。

()严格管理,保证质量。一要严格技术标准。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暂行技术标准》、《宁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试行)》及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范执行。二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立项手续和实施过程要符合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公路建设的相关要求。三要严格“四制”管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合同“四制”,从严控制工程质量,建立完善的质量责任制,强化质量意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努力消除质量通病,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四要严格建设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禁公路建设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五要加强农村公路廉政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廉政工作,明确职责,加强对项目建设程序、工程招投标、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环节的监督,确保廉政工作扎实有效。六要严格工程验收制度。项目完成后,由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初验,合格后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交竣工验收。

()强化管理,严格奖惩。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职责全力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对在工作中积极配合、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组织不力,监管不到位造成工期延迟、工程质量差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包片领导和甲方代表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干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此项工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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