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4/2024-00183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02-18 16:4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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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
海交发〔2022〕34号
关于印发《海原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海原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股室认真抓好落实。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18日
海原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资源优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宁财(农)发〔2021〕274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农)发〔2021〕268号〕文件要求,结合县委、县政府2022年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自治区、市、县总体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交通运输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和服务性作用,坚持规划引领、稳步有序实施。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75公里,维修农村公路140公里,建设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12公里,改造危桥5座,改建公路站2个,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
三、工作任务
(一)“四好农村路”建设
一是科学安排,因地制宜,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坚持以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为重点,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编制完善全县农村公路规划,使农村公路建设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扎实开展建制村通畅工程,重点推进巷道硬化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二是健全体制,规范管理,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完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落实必要的管养人员和经费。加强农村公路法治和执法机构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做好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资金来源,实行挂牌督办制度,确保农村公路水毁抢修率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率达到100%。
三是专群结合,有路必养,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全面贯彻落实《海原县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养护主体责任落实,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适应我县特点的农村公路养护机制,科学确定和实施养护计划,努力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城乡结合,统筹发展,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进一步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进程,完善农村客运服务网络,整合农村客运线路资源,扩大农村客运的覆盖面和服务范围,提高建制村通班车率。进一步明确乡镇农村客运安全监管职责,构建“县管、乡包、村落实”的政策体系。
(二)农村公路项目建设
1.2022年海原县村组硬化路项目。涉及三河镇、树台乡等17个乡镇38个行政村,全长75公里。项目按四级公路(Ⅱ类)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5-20公里/小时,路基宽4.5-6.0米,路面宽3.5-5.0米,路面结构为:5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原结构层或18厘米水泥混凝土面层+20厘米级配砂砾基层。项目概算总投资9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2.2022年海原县生产砂砾路项目。涉及海城镇等4个乡镇5行政村,全长14公里。项目按四级公路(Ⅱ类)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路基宽5米,路面宽4米,路面结构为:15厘米级配砂砾。项目概算总投资350万元,资金来源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4.2022年海原县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治理隐患里程113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交通标志、道口标注、示警桩、减速带、波形护栏,维修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翻压、路基回填、石砌护坡。项目概算总投资890万元,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厅车购税“以奖代补”补助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四、实施步骤
项目实施总体分三个阶段完成,分别为:
第一阶段:前期工作阶段(2021年9月至2022年5月)。完成前期工作、勘测设计及施工招投标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组织施工并完成。
第三阶段:交(竣)工验收阶段(2022年12月2023年2月)。交工验收工作按包片负责区域,实行交叉验收制度,包片责任领导及甲方代表原则上不参与所包片的项目验收工作。交工验收完成后,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交竣工验收。
五、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羌胡组织领导,落实职责分工,成立2022年海原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包片领导:冯克勇张占成
甲方代表:杨 智 田玉军 田兴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综合办公室,马金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包括项目规划、争取、设计、招投标等;建管中心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组织实施、过程检测监督管理、监理人员监督管理、项目交工组织、交竣工资料收集等,认真做好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兑付工作;安质中队负责项目质量监督工作,包括监理工程师资格、工地试验室资质、工程质量抽样检测、交竣工验证检测等,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项目工程质量;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
包片领导全面负责责任片区项目建设、管理、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工作,要坚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困难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
甲方代表对责任片区项目施工计划、工期安排、施工单位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工程质量等具体负责,要坚守岗位,扎实做好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及时向包片领导汇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六、保障措施
(一)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全体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知。
(二)严格管理,保证质量。一要严格技术标准。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暂行技术标准》、《宁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试行)》及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规范执行。二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立项手续和实施过程要符合国家及自治区有关公路建设的相关要求。三要严格“四制”管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招投标、工程监理、工程合同“四制”,从严控制工程质量,建立完善的质量责任制,强化质量意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努力消除质量通病,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四要严格建设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禁公路建设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五要加强农村公路廉政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廉政工作,明确职责,加强对项目建设程序、工程招投标、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环节的监督,确保廉政工作扎实有效。六要严格工程验收制度。项目完成后,由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初验,合格后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交竣工验收。
(三)强化管理,严格奖惩。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职责全力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对在工作中积极配合、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组织不力,监管不到位造成工期延迟、工程质量差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包片领导和甲方代表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干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此项工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