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10/2024-0006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4-08 09:2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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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
根据海原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原县2024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年初)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党农发〔2024〕1号)文件精神,现将自治区2024年第一批下达到我县的42161万元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37062万元,三西农业建设资金324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859万元)计划下达到各项目建设单位,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8日-4月17日,共10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于4月17日18:30时前,向海原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955-4011201 12317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邮 编:755299
附表:1.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中央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
2.海原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分配计划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