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47/2024-0000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1-23 16:49: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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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李俊乡 | 责任部门 | 李俊乡人民政府 |
海原县李俊乡文化旅游基础设施2023年以工代赈项目位于海原县李俊乡团结村、李俊村、联合村。2023年4月6日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海发改发〔2023〕83号)文件批复建设。项目批复总投资551.0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400万元(其中劳务报酬82.11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51.08万元。
该项目于2023年7月21日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海原县李俊乡人民政府,设计单位为中塍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施工单位为宁夏诚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宁夏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自项目开工建设以来,海原县李俊乡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劳务报酬发放标准、项目“四制”管理、资金使用与管理、质量和安全管理等各项规范制度,保障了工程顺利完工。该项目共吸纳当地群众74人务工,其中脱贫户26人,发放劳务报酬871693元,占中央资金的22%,完成率为109%。
工程于2023年11月10日完工,2023年11月18日完成项目建设单位自验,2023年11月20日完成县级验收。目前已移交团结村、李俊村、联合村对工程进行运行管理。
现对项目竣工情况予以公示,如对该项目竣工有异议,请向李俊乡人民政府提出意见。
监督举报电话:0955-4761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