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2/2021-00237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1〕306号 | 生成日期 | 2021-08-31 09: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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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海原县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批复<海原县人民医院妇儿综合楼血液透析中心装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海医发〔2021〕94号)收悉,项目前期工作完备。为满足县医院对血液透析功能的需求,同意建设海原县人民医院妇儿综合楼血液透析中心装修改造项目,现就有关方面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海原县人民医院妇儿综合楼一层。
二、建设内容
血液透析中心装修改造不涉及结构改造,装修改造面积553平方米。涉及范围内的所有室内装修、给排水、暖通、电气、通风空调、医用气体等。原建筑局部墙体拆除、局部新增隔墙,平面重新规划布设:走廊、水处理间、干库房、湿库房、置管室、库房、UPS室、治疗室、阳性病更衣室、处置间、污物暂存间、去污间、治疗间、缓冲间、阳性血透大厅、透析A区、透析B区、透析C区、男更衣室、女更衣室、卫生间、办公室、洁具间。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59.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0.23万元,其他费用21.76万元,预备费7.56万元。资金来源为县医院自筹。
四、建设期限
项目2021年9月开工,2021年11月完工。
望接文后,及时到统计局办理新开工登记,积极落实资金,编报开工申请报告,尽快开工建设。施工单位要有相应资质,项目建设坚持“四制”原则,施工过程中注意加强安全管理,争取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海原县人民医院妇儿综合楼血液透析中心装修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表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109-640522-23-02-69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