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2/2021-00231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1〕231号 | 生成日期 | 2021-07-07 17: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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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甘城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海原县甘城乡2021年度“一村一年一事”硬化道路项目的报告》(海甘政发[2021]93号)(项目代码:2107-640522-18-01-293555 )收悉,根据《海原县2021年度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党综办[2021]20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区位于甘城乡,全乡辖7个行政村34个自然村,户籍人口2509户8484人。由于村内道路路面坑洼不齐,雨天容易积水,无法满足当地居民出行的需求。为改善当地交通运输条件,实施该项目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区位于甘城乡甘城村、武塘村、久坪村、吴渠村,新建道路4.5千米,其中甘城村1千米,武塘村2千米,久坪村1千米,吴渠村0.5千米。路基宽4米,路面宽3米,采用15厘米C25混凝土面层+10厘米厚砂砾石垫层。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90.66万元,资金来源为整合资金。
五、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期限为2个月。由甘城乡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要按照项目“四制”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进行项目“公示制”,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依据项目批复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工程建成后,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附件:海原县甘城乡2021年“一村一年一事”项目投资概算表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