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22002/2021-00217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1〕251号 | 生成日期 | 2021-07-22 11: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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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县水务局:
报来《关于上报海原县史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报告》(海水发[2021]191号)(项目代码: 2107-640522-19-01-122528 )收悉。根据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海原县史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咨询意见》(宁水咨司发[2021]167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史店水库位于清水河支流马营河上游支沟杨坊河上,地处海原县史店乡,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的小(二)型水库。水库于1975年兴建,由坝体和输水建筑物组成。2012年除险加固后运行至今,经多年运行,无泄洪建筑物,安全隐患突出。2020年,工程综合安全评价为“三类”。本次通过对史店水库除险加固,对提高水库和下游村庄、农田等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洪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二、水文
史店水库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5平方公里,多年平均降水量380毫米,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1200毫米。20年一遇洪峰流量5.7立方米每秒,相应洪水总量1.83万立方米;200年一遇洪峰流量16.6立方米每秒,相应洪水总量5.3万立方米。输沙模数为4000吨每平方公里。
三、工程地质
(一)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g,地震基本烈度为Ⅷ度。
(二)坝址主要地层岩性为人工填土、壤土、角砾、黄土等;溢洪道主要地层岩性为人工填土、淤泥、角砾、壤土、泥岩等。
(三)工程区地表水、地下水对混凝土有强腐蚀性,对钢筋和钢结构具有中等腐蚀性,工程中应予以重视。
(四)筑坝土料在库区周边就近选取,料场储量基本满足工程需要,质量基本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实施阶段,应结合施工复核工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进行详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四、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工程任务。本工程任务是对史店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改造(新建)输、泄水建筑物,配套水库安全监测设施,提高水库防洪能力。
(二)工程规模。
按照水库现状淤积情况,除险加固后,水库总库容22.3万立方米,现状淤积库容12.9万立方米,设计淤积库容17.8万立方米。泄水建筑物设计最大流量6.8立方米每秒。
下一步,应进一步复核水库泥沙淤积计算、水量调节演算成果,复核工程规模。
五、工程布置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工程等别及标准。本工程为Ⅴ等小(二)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设计淤积年限为20年。工程地震设防烈度为8度。
(二)工程布置。鉴于水库不具备加坝条件,工程维持现状土坝布置,整修前后坝坡,新建上坝道路。新建溢洪道布置在左坝肩处,轴线与坝轴线垂直。
(三)主要建筑物
1.坝体工程。维持现状均质土坝,坝顶高程1674.20米,坝顶宽5.0米,本次铺设砼路面厚0.18米,两侧设路缘石。砌护改造前坝坡,坡比1:3.0,采用干砌石结构,厚0.15米,其下为砂砾石垫层。修整后坝坡,坡比1:2.5,采用草皮护坡,下游侧增设贴坡排水体。上、下游坝坡与岸坡结合处新建排水沟,长145米,采用现浇混凝土矩形断面型式。
2.泄水建筑物工程。新建溢洪道由进口段、控制段、明渠、陡坡、消力池、海漫段组成,水平总长71.5米。进口段采用钢筋砼八字墙结构,长5.7米,高0.5米~2.4米。控制段长5米,采用现浇钢筋砼箱涵结构;明渠段长4.5米,边墙高为2.4 米 ~1.2米,采用钢筋砼矩形结构;陡坡段和消力池段均采用钢筋砼矩形结构,总长49.8米;海漫段采用格宾石笼砌护,长6.5米。厚0.5米。泄水建筑物基础采用2:8水泥土换填,厚1米。
3.道路工程。新建上坝道路长245米,混凝土路面宽3米,厚0.2米。道路一侧设排水沟,长245米,采用现浇混凝土矩形断面型式。新建过水路面1座,长55米,采用现浇矩形箱涵结构,长8.6米,宽4.5米。箱涵两侧衔接路面基础为浆砌石结构。
4.放水建筑物维修工程。新建节制闸1座,位于卧管出口明渠段。
5.管理房工程。新建水库管理房1座,建筑面积40平方米。
下一步,应复核主沟道与坝体结合处渗流点对坝体影响,并进一步复核坝体渗流、抗滑稳定及溢洪道消能计算成果。
实施阶段,进一步完善工程设计,优化溢洪道基础处理方案。
六、机电、金属结构和通信自动化工程
1. 机电及金属结构工程。配置0.8米×0.8米铸铁闸门2套。安装坝体渗流监测渗压计8台。
2. 通信自动化工程。更新水位、雨量监测设备各1套,新建渗流监测、视频监控设备各1套。
实施阶段,应进一步补充、完善和优化相关设计。
七、施工组织设计
(一)基本同意施工总体布置和主体工程施工方案。
(二)主体工程施工工期按4个月控制。施工期应妥善处理防汛与施工关系。
实施阶段,应严格控制建筑物基础处理、土方填筑质量;做好相关验收工作,严格技术标准,保障施工质量;进一步细化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安全;进一步优化施工进度安排。
八、工程占地
本工程永久性占地3亩。
实施阶段应进一步复核工程征占地类型、数量。
九、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节能设计
(一)基本同意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实施阶段应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二)本工程主要能耗为施工期燃油、电能等,工程实施过程中采取必要措施能够达到节能效果。
十、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按照2021年第二季度价格水平,审核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85.76万元,资金来源为2021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资金。
十一、工程管理
(一)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为项目法人。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应按照批复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管理相关办法和程序组织实施。
(二)工程建成后,交由原运行管理单位负责运行管理,海原县水务局进行监管。应按照有关规定确权划界,明确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附件:海原县史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资概算表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