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02/2021-00199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1〕95号 | 生成日期 | 2021-03-26 16: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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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海原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净化人工湿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海建函〔2021〕44号)文件及可研报告等资料收悉。为有效改善规划区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当地生态旅游产业的发展,经研究,同意建设海原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净化人工湿地建设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海原县城东北处,范围为污水处理厂东侧及北侧空地,东临103省道,北至现状村道,西侧分布于排水沟。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299.38亩,设计日处理能力3.0万方。将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通过管道运送至人工湿地内各处理单元进行处理,经深度处理后达标进行资源化利用,必要时根据要求经检测达标后排入附近排水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绿化种植、土建、湿地系统、电气自控、排水管沟及其它。其中:
(一)土方:挖填方12.394万方。
(二)绿化:绿化种植面积15.814万平方米,种植乔木、灌木及景观树种。
(三)土建:园路400 平方米、游步道2340 平方米、跌水汀步20平方米、停车场800平方米、公厕80平方米。
(四)湿地系统:提升泵站60平方米,配水干管(PVC)1240米,支管(PVC)600米,集水干管(PVC)1240米,支管(PVC)1000米,碎石等1610立方米,炉渣、钢渣等31950立方米,砾石等5390立方米,防水土工膜(HDPVC)157140平方米,鱼类100千克,底栖动物200千克,清水池2座,潜水排污泵6台;景观亭10平方米、标识系统1套。配套附属设施包括管理用房100平方米、De600波纹管为300米、浅表流湿地出水管De200 PE管为1000米。
(五)电气自控:按钮箱6台,软启动柜4台,变频柜2台,4G无线发送模块1台,4G无线接收模块1台,配套各类系统及设备等;室外监控包括彩色红外网络球型摄像机及配套设备30台/套等。
(六)排水沟及灌溉管网:护坡2160方,沟拜路420方、生产桥 80平方米;潜水泵175QJ50-48/4-11一台、De125 PE管800米、De110PE管600米、De75 PE管1400米、滴灌管5600米、10L/h滴头1900个、De63灌水器出水栓 47个、阀门井6座、排水井3座。
(七)其他:围堰2010米,生态谷坊2500 平方米,通气管40米,生态堤坝1800米。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695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4126万元, 其他费用345万元,预备费224万元。
资金来源:除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外,其余自筹。
四、建设工期
2021年9月—2022年12月。
五、工程招标: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组织进行,整个项目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项目管理: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的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
请据此批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同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生态红线、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投资效益。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26日
(项目代码:2101-640522-16-01-22360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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