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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原县海城镇山门村山洪沟治理延伸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640522002/2021-00158 文号 海发改发〔2021〕181号 生成日期 2021-06-11 16:3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发改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发改局

县水务局:

报来《关于上报海原县海城镇山门村山洪沟治理延伸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报告》(海水发[2021]131号)(项目代码:2106-640522-19-01-580923 )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项目区位于海原县海城镇贺堡河的一条支流,主要承担着村庄上游的洪水排泄任务。由于沟道未得到系统治理,受洪水冲刷作用现状沟道岸坡坍塌、淤积严重,加之农田及道路侵占,沟道行洪能力衰减,严重影响到沿线村庄、农田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本次对沟道进行治理完善区域防洪体系,提高防洪减灾能力,保障区域防洪安全及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水文

本工程位于海原县海城镇山门村,防洪标准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8.33m³/s

三、工程地质

工程所需天然建筑材料料场储量、质量基本满足工程建设要求。实施阶段应结合施工复核工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应进行详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四、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工程任务。工程的主要任务以山门村两岸村庄及农田的防护为重点,按照设计洪水标准,治理险工险段,减轻沟道险情,通过对贺堡河上游村庄段未治理沟道进行治理,达到标准内洪水泄流畅通和两岸保护对象防洪安全,为改善沟道生态环境和沟道有序管理创造条件。

(二)工程建设范围。本工程规划对贺堡河自桩号K1+350开始,至桩号K1+700段沟道进行清淤及边坡修整,治理总长350m

五、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一)工程等和标准。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区地震设防烈度为8度。

(二)工程布置本次治理段线路布置维持现状沟道走向,满足行洪能力的前提下,尽可能少征占地,对沟道进行疏通整治。整治方案采用沟道清淤、岸坡砌护相结合的办法对沟道进行综合整治,并配套各类建筑物。

(三)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规划对贺堡河自桩号K1+350开始,至桩号K1+700段沟道进行清淤及边坡修整

沟道待清淤治理完成后,对沟道桩号K1+440-1+700段进行浆砌石全断面砌护,砌护总长0.26km;沟道桩号K1+490处改建涵洞1座,沟道桩号K1+670处新建沟道过水路面1座。

实施阶段进一步优化沟道断面、护岸布置、砌护结构及建筑物设计,做好施工图审查工作

六、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施工总工期按2个月控制。

七、建设征地

工程总占地2亩,土地类型为水浇地,其中永久占地1亩,施工临时占地1亩。

八、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71.69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待工程建设资金落实后开工建设。

九、工程管理

(一)海原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为项目法人。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应严格按照批复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管理相关办法和基建程序组织实施。

(二)工程建成后,交由原运行管理单位负责运行管理。应按照有关规定确权划界,明确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附件:海原县海城镇山门村山洪沟治理延伸工程投资概算表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海原县海城镇山门村山洪沟治理延伸工程投资概算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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