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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原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县委小区室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640522002/2021-00043 文号 海发改发〔2021〕10号 生成日期 2021-01-21 16:06: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发改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发改局

县住建局

你单位《关于海原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县委小区室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申报批复的函》(海建函〔202125号)文件及附件收悉。为加快大县城建设,改善城市老旧小区居民人居环境,完善城市服务功能。经研究,同意实施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县委小区室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代码:2101-640522-04-02-863730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本项目东至建设路、西至南庄路、南至政府西街、北至南庄路(具体建设地点依据规划部门统一规划执行)。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中提出的设计方案,项目占地面积3575.17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硬化、给排水、电气及配套设施等。

(一)硬化工程:砖基础铁艺围墙82米,硬化场地1697.60平方米,嵌草砖停车位17个,分类垃圾箱2套,成品铁艺大门6米,混凝土平道牙120.85米,绿化面积334.27平方米,无障碍坡道34.56平方米。

(二)给水工程:敷设给水管网437米,管径为De50-150,采用PE聚乙烯管和PPR管。

(三)排水工程:铺设排水管网442米,管径为DN110-400,采用预应Ⅱ级钢筋混凝土管。

(四)电气工程:路灯6盏,室外摄像机2个,监控主机设备1台,7孔梅花管199米。

(五)其他:新建钢架自行车棚77平方米,门房16平方米。

三、消防。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消防措施

四、环保、节能。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环境保护和节能措施。

五、招标形式。根据国家、自治区招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招标方案,项目设计、监理自主选定,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六、工期安排。20214月至202111月。

七、概算。经审定本项目总概算238.07万元:其中:工程费217.08万元,其他费用14.06万元,预备费6.93万元。(详见总概算表)。

资金来源:除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外,其余县自筹。

请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建设目标,防止超概算发生。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落实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附件:总概算表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县委小区室外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总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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