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02/2021-00007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1〕13号 | 生成日期 | 2021-01-26 08:5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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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上报海原县“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海水发〔2020〕325号)收悉,依据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咨询公司《关于海原县“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意见》(宁水咨司发〔2020〕342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海原县“互联网+城乡供水”可行性研究报告。该工程任务是结合我县实际,依托水联网核心技术,以“互联网+”手段升级工程网、信息网及服务网,并通过适配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水源保障能力,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质、同网、同价、同服务”,实现城乡群众供水均等化。
二、项目范围。该项目涉及17个乡镇和甘盐池管委会共150个行政村76080户36.16万人。
项目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农村居民平均日用水定额为60升每人每天;供水保证率95%。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改造阀井1329座,改造联户水表井2531座,改造蓄水池附属设施410处。
(1)泵站监控系统。配套及提升改造43座泵站的自动化监控系统,其中水源加压泵站30座,管网加压泵站13座。
(2)蓄水池监控系统。新建及提升改造470座蓄水池的自动化监控系统。
(3)输配水管网监控系统。配套输配水管网监控点373处,其中主干管及分干管分水口流量监控点97处,管道压力监测点128处,入村分水口监控点148处。
(4)入户计量系统。本次安装智能物联网居民入户水表74816套;安装企事业单位用户水表200处,其中:大口径智能水表160处,超声波水表40处。
(5)水质监测系统。配套水质在线监测站18处,配套相应监测设备。
基本同意通信网络系统设计。本工程水源、水厂、泵站、蓄水池、输配水管网拟采用GPRS/3G/4G等无线通信方式;水表采用窄带物联网通信方式;调度中心采用租用固定专线通信方式。
3.调度中心
基本同意调度中心设计。本次涉及海原县总调度中心1处,水务工作站20处,配套工作站、操作台、大屏等相应设备。
4.业务应用系统
基本同意业务应用系统升级改造方案。本次在已有“互联网+人饮”业务应用系统的基础上,结合海原县城乡供水业务需求,对已有业务应用系统进行升级完善,主要包括:交接班管理、智能水表分析、大屏分析展示、报修管理、移动端适配、系统界面优化等内容。
5.系统集成
系统集成涉及与水利厅信息化系统的纵向集成和与海原县其他信息化系统的横向集成。其中:纵向集成主要包括与水利数据中心的集成、与水慧通平台的集成、与水利GIS平台的集成等;横向集成主要包括与本项目自动化监控系统集成、与现有业务应用系统(城乡供水管理平台、水厂自动化监控系统等)的集成,以及与海原县内其他信息化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交换。
本项目网络安全系统保护等级为三级。
基本同意服务网建设内容,结合现有供水服务方式,构建网上营业厅、应急中心以及便民服务端等“线上”服务系统。
1、海原县水务局为项目建设主管和监管单位。基本同意本项目采用“投建管服一体化”模式,海原县政府或其授权部门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推进城乡供水企业优化重组,确定新型城乡供水主体,全面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
2、工程建设应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制管理。由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和社会资本方协商组建项目法人,由项目法人按照“投建管服一体化”模式的要求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工程建设、运营管理及运维服务。
3、应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应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资金,保证资金安全。工程建成后项目法人应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工程运营管理及运行维护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四、其他设计
(一)基本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主体工程建设工期按24个月控制。
(二)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基本同意本工程永久性占地20亩,临时占地60亩。
(三)环境影响和水土保持。原则同意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和水土保持方案。
(四)节水评价。原则同意报告提出的节水措施和节水效果评价。
五、按2020年第三季度价格水平,核定工程估算总投资14544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你单位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政府、社会融资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在初步设计阶段,要按照审查意见提出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海原县城乡供水工程建设总体部署与要求,结合工程运行管理实际,紧密贴合业务需要,进一步完善需求分析。
2、复核各测控阀井及联户水表井数量。
3、进一步完善优化自动化监控主要设备选型及参数。
4、结合工程实际,进一步优化完善通信网络体系工程设计。
5、根据调度中心和水务工作站功能需求,在充分利用已有设备的基础上,优化完善相关设备配置。
6、结合宁夏智慧水利和海原县信息化建设总体布局,进一步完善系统集成方案。
7、按照安全等保定级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及保障管理设计。
8、按照补齐城乡供水服务短板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服务网设计。
9、进一步细化完善投建管服模式,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10、按照相关批复,进一步复核占地面积规模及土地类别;补充、完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计;复核节水评价结论。
11、进一步完善国民经济评价和财务分析。
七、请根据上述原则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县发改局审批。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020-640522-76-01-014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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