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庄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海原县关庄乡移民楼防洪渠和附属设施工程部分建设内容变更的函》(海关政发[2020]125号)收悉,为使项目更加切合实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乡所报变更移民楼防洪渠和附属设施工程部分建设内容的请示,核减原批复旱厕1栋80平方米,增加路面硬化恢复面积530平方米,排水管道出口顶部浆砌石护坡35平方米,混凝土安全防护栏25米,建设资金以工程决算为准。
请据此批复做好项目变更手续,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