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02/2020-00207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0〕203号 | 生成日期 | 2020-06-01 17: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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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海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批复海原县海城镇水洼村仓库建设项目的函》(海城政发〔2020〕92号)收悉,根据中共海原县委农村领导工作小组《关于印发海原县2020年度“一村一年一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党农发〔2020〕10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区位于海城镇水洼村,辖7个自然村,总人口867户3287人。现有低保349户493人,剩余建档立卡户173户650人。为了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促进农民增收,实施该项目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的性质
新建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海城镇水洼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仓库。新建轻钢厂房1座,结构为房门式刚架结构,外形尺寸为(长x宽x高)42.5米x15.5米x4.9米,共计建设面积658平方米。
2、室外硬化路面。面层采用18cm厚C25混凝土,垫层采用15cm砂夹石,水泥抹平,硬化面积265平方米。
3、场地辅助设施-架设电缆。架设380V铜芯电缆40米。
五、 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2个月。
六、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99.82万元,资金来源为村集体项目资金。
七、项目管理
由海城镇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要按照项目“四制”管理要求进行管理。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制”,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依据项目批复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工程建成后,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附件1:海原县海城镇水洼村仓库项目投资概算表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020-640522-80-01-005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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