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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原县海城镇水洼村仓库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640522002/2020-00207 文号 海发改发〔2020〕203号 生成日期 2020-06-01 17:4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海原县发改局 责任部门 海原县发改局

海城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批复海原县海城镇水洼村仓库建设项目的函》(海政发202092号)收悉,根据中共海原县委农村领导工作小组关于印发海原县2020年度“一村一年一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党202010)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区位于海城镇水洼村7个自然村,总人口867户3287人。现有低保349户493人,剩余建档立卡户173户650人。为了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促进农民增收,实施该项目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的性质

新建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海城镇水洼村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仓库。新建轻钢厂房1座,结构为房门式刚架结构,外形尺寸为(长x宽x高)42.5米x15.5米x4.9米,共计建设面积658平方米。

2、室外硬化路面。面层采用18cm厚C25混凝土,垫层采用15cm砂夹石,水泥抹平,硬化面积265平方米。

3、场地辅助设施-架设电缆。架设380V铜芯电缆40米。

五、 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2个月。

、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99.82万元,资金来源为村集体项目资金。

、项目管理

由海城镇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要按照项目“四制”管理要求进行管理。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制”,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依据项目批复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工程建成后,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附件1海原县海城镇水洼村仓库项目投资概算表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6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020-640522-80-01-005987

附件: 海原县海城镇水洼村仓库项目投资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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