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02/2020-00206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0〕204号 | 生成日期 | 2020-06-01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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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海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批复海原县海城镇水洼村2020年道路排水工程的函》(海城政发〔2020〕9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区位于海城镇水洼行政村,辖7个自然村,人口867户3287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73户650人。为解决乡村道路排水不畅和居民出行困难,实施该项目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的性质
新建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海城镇水洼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混凝土排水沟。建设盖板排水沟1925米,混凝土排水沟尺寸为400mmx500mm(BxH)。
2、切割路面。切割原有混凝土路面870米。
3、路面国税焊管。建设D500钢筋混凝土管95米,涵管上访铺设18厘米厚C25混凝土。
4、排水沟出口漫水。采用浆砌石砌筑排水沟出口处漫水2处,接入高速公路排水沟。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限为2个月。
六、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70.53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七、项目管理
由海城镇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要按照项目“四制”管理要求进行管理。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制”,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依据项目批复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工程建成后,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附件1:海原县海城镇水洼村2020年道路排水工程投资概算表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020-640522-82-01-005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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