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40522002/2020-00201 | 文号 | 海发改发〔2020〕211号 | 生成日期 | 2020-06-02 16: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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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海原县发改局 | 责任部门 | 海原县发改局 |
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上报海原县贺堡河(东胜路至第二污水处理厂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方案的报告》(海水发[2020]121号)收悉,根据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咨询公司《关于海原县贺堡河(东胜路至第二污水处理厂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方案的咨询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贺堡河位于海原县境内,属于清水河左岸二级支流,发源于南华山北麓,穿过海原县城,汇入西河,最终入清水河。主要承担着区域内排洪任务。现状城市段局部受水流冲刷有漫滩现象,加之城市生活及建筑垃圾侵占河道,造成局部生态环境恶劣。通过本工程的实施,对提高河道防洪减灾能力,完善海原县城防洪体系,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水文
(一)项目区多年平均降雨量337.9毫米,多年平均水面蒸发量1200毫米。最大冻土深度1.30米。
(二)基本同意水文分析计算方法和成果。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18.26立方米每秒,洪水总量6.57万立方米。
三、工程任务及规模
(一)工程任务。通过对贺堡河(东胜路至第二污水处理厂段)河道进行治理,提高河道防洪减灾能力,保障区域防洪安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二)工程建设范围及规模。本工程的治理范围为贺堡河东胜路至第二污水处理厂段,治理河长1.08公里。河道治理段(桩号1+300-2+380段)设计流量为18.26立方米每秒。
四、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一)工程等别和标准。河道工程级别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区地震设防烈度为8度。
(二)工程布置。基本同意工程布置方案,即基本维持现状河道走向及布置,对城市段河道进行砌护改造。
(三)主要建设内容
1.河道工程。布置护岸工程单侧长2.16公里,采用浆砌石墙式结构,顶宽0.4米,外边坡1:0.3。基础深1.0米,宽0.85米。
2. 道路工程。河道两侧堤顶宽5米,铺设砂砾石路面,宽4米,厚0.15米。
五、施工工期
施工工期按2个月控制。
六、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本工程永久占地5亩,无移民安置问题。
七、工程投资
项目总投资185.29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资金。
八、工程管理
(一)建设管理
海原县水务局组建项目法人。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应严格按照批复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管理相关办法和程序组织实施。
(二)运行管理
工程建成后,交由原运行管理单位负责运行管理。应按照有关规定确权划界,明确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九、工程效益
工程实施后,对提高区域防洪减灾能力,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区域防洪安全,维护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项目社会效益、防洪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
附件:海原县贺堡河(东胜路至第二污水处理厂段)河道治理工程投资概算表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代码:2020-640522-76-01-00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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